上午学术讲座结束后,叶锦沫和旁边的女生互相加了微信。
看着聊天框里迸出的三个字“谭清欢”,她心里感叹,这名字真好听。
人间至味是清欢,清淡的欢愉,能取这么儒雅的名字,看来这个女生出自书香家庭,父母希望她一辈子欢愉,肯定是爱极了她!
叶锦沫本想把外套送她的,只是她坚持要还衣服,也只能依她加了微信。
出了大礼堂,夏季中午的阳光炙烤大地,一股热浪扑面而来。
叶锦沫把书举过头顶遮挡阳光,刚转头,就看到自己师父鬼鬼祟祟从侧门出去,门口闪过一个白色身影,是师兄。
她按住自己突突跳的太阳穴,快步追了上去。
果不其然,两人在路边停着的一辆黑色揽胜旁停了下来。
叶崇熟练的从车后座里拿出一个盒装冰激凌。
不等他吃,下一秒,就被人抢了去,他抬头刚要开麦,一看来人,瞬间蔫了。
“师父,你昨天刚吃了三盒!”
叶锦沫说着,埋怨的瞪了眼叶锦迁:“师兄也真是的,明明知道他胃不好”
叶锦迁尴尬的摸摸鼻子,埋怨吭声。
叶崇委屈地看向她:“沫沫,锦迁都给你买了那么多零食了,分我一盒冰激凌,不过分的。”
她勾起唇角,弯了弯眉眼,把手举高:“没门儿!”
恰逢这时,姚盛和楚宏走过来。
叶崇瞬间板正脸色,做出一副长者威严的模样。
“锦沫,锦迁,我要去和老朋友吃饭,先走了。”
说完,他擦了把额角的汗珠,和姚盛、楚宏一起朝校门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