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的路上来了一顶火红鎏金的轿子,迎面相碰。
只见四女抬轿,面容姣好,轿子上有一颗晕着浅光的大宝珠,珠帘垂坠,将里头的紫砂女子面容遮掩,只香风阵阵,朦胧中能见她手肘撑着那风鬟雾鬓的发,有几分慵懒。
薛贤礼担着生丝,两方交错而过时,他贴着路边走,避着这一瞧便是不凡人物的轿子。
唯恐一个不甚,自己就冲撞了人去。
平头百姓的,没钱又没势的,凡事躲着点就是妥当,这是小人物的生存之道。
“等等——”在交错而过的时候,轿子上的人喊了停。
令行禁止一般,抬轿的四人停了轿子,静静立在那儿一声不吭,面上也没有多余的情绪。
薛贤礼有些惶恐,脚步也停了停,转头瞧了过来,迟疑了下,问道。
“姑娘——姑娘你是在叫在下吗?”
“有趣,这气息、这姿容、这命格……倒是当真合适。”只听里头一声轻笑,声音悦耳空灵,有如山间的百灵一般,下一刻,轿子的珠帘被撩动,里头有一女子探出头。
薛贤礼都惊艳了下,瞧着人的目光发呆发愣。
没法子,虽然娶了媳妇,可好容貌谁不爱瞧?
瞧瞧又不犯事儿!
媳妇要是拈酸吃醋了,那是她不懂事,瞎猜忌!他可是在外头辛苦养家的。
尤其是,眼前这人着实是一副好容貌,好身段,气质更是好!
只见粉面桃腮,虽然眼距宽了一些,气质也清冷了一些,可那火红鎏金的轿子和珠帘的映衬下,将眼前这人映衬出了几分贵气。
薛贤礼心下有些激动。
难道,他这是要遇到贵人了?
女子瞧了薛贤礼一眼,视线从他胸口处团着的孩子,瞧到了他担着的两筐生丝,眼里有了满意。
“合适,实在是太合适了!捡着的姑娘、养蚕人家……”她思忖了几句,面上有饶有兴致的色彩。
接着,她也不管薛贤礼发懵和不解,喊了人便让他在一旁等着,径自拿了笔,又拿了搁在一旁本就写了大半的书,快速地落笔,一气呵成。
仿佛灵感来了,挡都挡不住一般,下笔有如神助,只须臾的时间,那半成品的书便写到了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