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六年。
晋阳府,长治县。
一座位于大唐边境的小县城。
因为紧挨着北方草原的突厥,虽然是座县城,却一点也不繁华,这里更像是一座大军营。
县城仅有的一条街道,零零散散一些商铺卖些粮食、杂货和生活用品。
街道上行人不是很多,看到更多的是三三五五巡查的士卒。
此时,一个身材高大、容貌俊朗的年轻人,正走在街道上,他走的很慢,目光在店铺间巡梭,显然是要买些东西。
最后,年轻人在一间绸布摊子前停了下来,用手在一些花花绿绿的布帛上比划着。
“赵叔,这些花布怎么扯?”
李铮对坐在布摊后面的中年男子问道。
“哟,铮哥儿,要买花布啊,是给你家小娘子做衣裳?你眼光不错,这些花布做出来的衣裳,穿在你那俊俏的小娘子身上,保证衬托的像花儿一样。”
“铮哥儿,你们什么时候办事啊?到时候也请你赵叔过去喝几杯!”
叫赵叔的中年男子,显然对李铮很熟悉,站起来拿出一卷水红绸布,热情的说道。
长治很小,拢共也就几千人口。
李铮从小就在这里长大,现在已经十五岁了,长治县城老老少少就没有他不认识的。
听到这个赵叔的调侃,李铮没有不好意思,反而大方说道:
“谢赵叔吉言,我和婉娥的好事快了,到时一定请您过去喝几杯,热闹热闹。”
赵叔将手里的水红绸布递给李铮,笑呵呵说道:
“铮哥儿,拿去吧,这布啊不要钱了,算是赵叔的贺礼。”
“赵叔,那怎么行,大家做生意都不容易,钱是一定要付的。”
“要不,给我个老价钱!”
“谢谢,赵叔!”
李铮接过绸布,从怀里掏出一些开元通宝,放在布摊上,然后转身离开。
看着李铮渐行渐远的背影。
这个赵叔拾起通宝,颠了颠,嘴里感叹:
“唉!多好的一个孩子,可惜娘走的太早了,还有那狠心的父亲,就这么抛下母子俩,十几年也不回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