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计103名蛮族士兵,其中有一名蛮族百夫长,这也是他第一个要干掉的目标。
突然,刘烨目光一凝。
就见在那些蛮族士兵中央,还有一群衣裳褴褛的大汉百姓。
显然,这是一群刚劫掠完村庄的蛮兵。
雁门关作为守卫大汉的重要门户,内部守军轻易不能出关。
这也是蛮族敢肆无忌惮地在雁门关附近劫掠的根本原因。
当然,它们也只敢派遣小股部队劫掠。
毕竟要是数量太多那就不叫劫掠,而是大军叩关!
真要那样,张辽可不会惯着,不把蛮族打得妈都不认识,都算蛮族跑得快。
“驾!”
刘烨不再耽搁,一夹马腹,全速冲了上去。
百米距离顷刻而至,蛮族百夫长刚准备组织反击,一杆黑色大戟便已经当头罩下。
铛!!
一声巨响,那名蛮族百夫长连人带刀被砸得倒飞而出,鲜血不要钱地喷出,眼看是活不成了。
这就是刘烨现在的实力,即便是同为炼体境的蛮族百夫长,也挡不住他随手一击。
而随着那名蛮族百夫长彻底断气,刘烨掌心处传来一股热量。
紧接着,一道道金色纹路迅速蔓延而出,将无名指完全包裹,下一秒又重新隐没,看不出半点痕迹。
刘烨瞟了一眼,手上动作却没有丝毫停顿。
一记横扫,三米多长的黑龙戟撕裂空气,数名蛮族士兵被拦腰截断,那场面要多血腥有多血腥。
对此,刘烨也只是微微有些不适,但紧接着便是杀意沸腾。
蛮族向来以汉人为血食,因此于他而言,蛮族已经不属于人族。
哪怕杀得再多,也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噗嗤!
将黑龙戟从最后一名蛮族尸体上拔出,刘烨环顾四周,已无一名站着的蛮族。
整场战斗仅仅持续半个钟便彻底落下帷幕。
若不是后面蛮族士兵开始四散溃逃,他还能杀得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