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后得到肯定的回答,他黑眸幽沉,薄唇紧抿,拉开房门,大步走了出去。
温悦又去推酒了。
在没有另一份收入替代现在的工作之前,她还是得做这个。
只不过没再去包间,就在卡座推酒。这地方环境这么嘈杂,那位曲少爷和顾人渣应该都不会来。
这段时间她学会了,怎么游刃有余的把酒推出去,还不被人揩油,当然,几个小时下来酒又没少喝。
不远处,走来两个打扮时髦的女人,女人眼底闪着冷芒,突然伸出脚。
温悦毫无防备的摔在地上。酒瓶打碎,酒液流了一地,摔倒的时候掌心按在了摔碎的酒瓶上,碎片当时就扎进了肉里。
“喂,你怎么走路的!你看看你把我姐姐的鞋子都弄脏了!”
沈明艳踢了踢温悦的小腿。
温悦蹙眉抬起头,就看到眼前一双女人的脚,那双脚就在距离她下颌处不足半尺处,银色香奈儿的女式凉鞋,鞋面被酒液打湿。
很显然,她再摔的远一些,就要直接吻上那双脚。
目光上移,就看到一张似曾相识的脸。
宋芝。
温悦望着那张脸,细细的眉,弯弯的眼,嫣色的嘴角抿着一缕傲慢和得意。
宋芝居高临下的看着她,美丽而风情的眼睛里藏着一抹恶趣味。
温悦瞬间明白了什么,她起了身,被酒瓶碎片扎伤的手,血迹斑斑,却是淡定的捋了捋耳侧的黑发,下一刻,一把就薅住了沈明艳的头发,扯的她整个人都弯了身形。
“喂,你干什么!”
沈明艳尖叫。
温悦拽着她的头发,将她按在卡座的桌子上,桌子上的半瓶酒被她拿起来,瓶口对着沈明艳的脸,里面的液体咕咚咕咚的倒出来。
沈明艳的脸和胸口处一片狼藉。
温悦不认识这个女人,也没有见过她,但显然,这是宋芝的狗。
“是你暗算我对不对?我做过什么你想必清楚,三年前,顾遇差点死在我手上,那么我剁了你一只脚应该也不算什么!”
沈明艳那只绊倒过温悦的脚当时一缩,“疯子!”
她骂着,眼睛里却分明有了惧意。
当年那件事京城有谁不知道,堂堂顾氏医院院长伤及心脏,在病床上躺了整整三个月,用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才恢复过来。
“对,我就是疯子!”
温悦放下空酒瓶子,松开沈明艳,漂亮的脸不见狼狈,冷艳如一朵冰玫瑰。
清凌凌的视线划过宋芝的脸,后者美目含着薄怒。
温悦从衣兜里拿出一百元放在桌上,作为她毁了那桌客人一瓶酒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