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那些四折、五折的,可以拿着合同离开了,我不收购了。
想让我收购的,价格最高三折,当然,打二折、一折的,我也来者不拒。”
在场的老板都哭了。
论砍价,还是陈老板狠啊!
好了,大家都不用吵来吵去了。因为大家都被陈老板狠狠的砍了,砍了个骨折!
还他妈是粉碎性骨折!
三折的价格出售……陈老板直接赚麻了。
即使价格如此之低,在场的诡异老板们,一个个也都抢着出售。
还是那句话,卖出去顶多亏点钱,卖不出去破产了,那就自己等死吧。
孰轻孰重,只要诡异脑子是正常的,都能分得清楚!
接下来,陈木倒是有些犯难。
在诡异末世里,不是说签一下合同,就能把诡异场景收购下来的。
比如陈木要买一家诡异商店,那么在签合同之前,陈木必须要去一趟诡异商店,完成一次诡异任务。然后才能签合同,完成交易。
至于为什么会这样,陈木猜测,是防止暴力兼并。
如果有一个强大的诡异,想要吞并其他小诡异的商店。
若是直接签个合同就行,那么大诡异完全能凭借暴力,直接把小诡异绑过去,强迫小诡异签合同。
如此一来,诡异末世里的兼并速度,就会飞快。那就是真正的弱肉强食,实力为尊!
诡异末世中,规则是大于暴力的。即使一个诡异再厉害,也要遵守规则!
规则凌驾于实力之上。
所以,才有这么一条保护措施——想要收购小诡异的商店,大诡异必须得亲自去一趟,并且完成小诡异布置的诡异任务。
这样一来,即使小诡异再弱小,在小诡异的诡异场景里,它也能凭借着制定规则的优势,克制大诡异。
只要小诡异不想卖,那么就出一些刁钻的规则,让大诡异无法完成诡异任务即可。
这样一来,就保证了规则凌驾于暴力之上。
可惜的是,制定这一潜规则的超然存在,估计想不到,有朝一日,小诡异们会求着陈木去收购。
在诡异末世里,很多时候,冥币比暴力要好用多了。
“各位老板,我突然想起来了,这么多的诡异场景,我恐怕来不及去啊。”陈木露出了为难的神色:
“完成一个诡异任务,都是很消耗时间和脑力的。
你们一百多个诡异场景,我半年都不一定做得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