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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男配们的下场(第1页)

宋苗苗一家,都被抓起来关进了天枢营里。

不论是谋害朝廷命官也好,还是南蛮细作也罢,都不是小罪名,必须要经过查证,才能把他们放出去。

天枢营有个地方,专门关押的是战争后的俘虏,这些俘虏平时都被捆绑着,每天不给饭吃,怕他们有力气逃跑,只给点汤水吊着命。

而宋苗苗一家,现在就跟这些俘虏比邻而居。

他们的待遇比俘虏稍微好一些,但每天也只有一顿饭,分量很少,总归饿不死。

也就是说,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宋家人有苦头吃了。

与此同时,县衙针对刘文忠的判决也下来了——

刘文忠因为勾结山匪,谋害人命,罪大恶极,被判处墨刑和髡刑,并流放岭南充军。

墨刑,又叫做黥刑、黵刑,是一种在犯人脸上刺字的刑罚,也是封建社会中,使用时间最长的一种肉刑。

具体实操就是在烙铁上刻字,然后用火烧红,烫在脸上,那字便如同印章一样,烙印在犯人脸上,非常醒目。

旁人一看,就知道这是罪犯,不管他跑到哪里,脸上的字都会成为他“罪犯”的象征,这也是防止罪犯逃走的一种方式。

至于髡刑,也叫做耻辱刑,就是将犯罪者的头发和胡须剃光。

古代社会,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头发被视为身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父母的祝福,因此剃发也就成了一种极大的精神羞辱。

县衙对刘文忠的刑罚,便是要给他剃光了头发,脸上烙了“罪”字,然后发配到岭南,成为虎翼军某个大营里,最低等的劳役兵。

这些劳役兵只有两个任务。

要么是长年累月的修筑战争防御工事,累死累活,不得休息;要么充当前排炮灰,在打仗的时候当肉盾。

不管哪一种,对刘文忠而言,都是十分艰难且前路渺茫的。

判决下来后,刘文忠被拉到菜市口,当着落云镇百姓的面行刑,烙铁烫在脸上时,那惨烈的叫声撕心裂肺,几乎冲破云霄。

刘老爷和刘夫人也站在人群里观刑,在刘文忠落发的那一刻,泪如雨下。

行刑结束后,便有衙役给刘文忠换上囚衣,带上手铐脚镣,押送着他出了城门,朝着岭南的方向而去。

刘家两口子一直跟在身后相送。

他们哪怕再怎么心疼儿子,但也知道,刘文忠算是彻底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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