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个速度是真的快,“这丫头适合当兵,你们当初怎么没想着送她去参军?”
老爷子是半路弃文从的武,几十年的军旅生涯已经让他养成了见到好苗子就想往部队里扒拉的习惯。
当初得知简月岚力大无穷他就觉得遗憾,现在看见她这个速度忍不住念叨了一句。
“她不合适。”
简爸嘴角抽搐了一下,“老爷子你不能只看见她力气大和速度这两个优点,你得看她的缺点。”
不是他埋汰自家闺女,而是他家这个闺女性子是真的野,不到七岁就敢一个人进山。
进的还不是村里人常去的几座山,而是更深处的大青山。
当年她把狼崽子当狗崽子抱回来养,好不容易养大把狼放回深山他们以为解脱了,哪成想没隔两年,她又带回个金钱豹崽子养。
想起这些年她养过的‘宠物’,简爹就想叹气,“性子倔、自主性强,还擅长阳奉阴违。”
“惹毛她了,她还上拳头揍人。”
“您说说看,她这样的性子真参军了,到底是主官训练她,还是她训练主官?”
老爷子,“!!!”
正常情况应该是主官训兵,不过显然,小简属于非正常情况。
林星州关注点与众不同,他震惊道,“她还养过狼和豹子?”
“何止,她还养了两头大黑熊。”
简爸拿手比划了一下,“刚抱回家时就这么点大,现在已经两百多斤了。”
“养村里?”
“那没有,放回山里了。”
然而没卵用,“还是会时不时下山。”
去年就下山了好几次,每次下山就直奔简月岚的房间找她,找不到人就扯着嗓子嚎一通,然后坐在门口将蜂巢给掏了吃蜂蜜。
心情不好吃完蜜踩烂蜂巢就回山上,心情好就满村子溜达找人摔抱。
都快成鬼见愁了。
林星州一脸向往,“我想见见大黑熊。”
他还没见过活的大黑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