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驳船跟着矿工们拍完一段,准备回程,听到下游传来的枪声,随枪声而至的是那个女人被水流冲了过来。
于直和abbot把高洁抱上船,abbot从她手上把枪拿下来,说:“嘿,这姑娘居然有枪。”
于直并不意外,软硬不吃的女人,才能孤身在一个环境复杂的异乡工作,才会买一把枪防身,才堪具备一定胆量和野性。相当符合逻辑。
只是拿枪的女人不那么可爱。于直想也没想就把那把枪扔进了河里。
在高洁昏迷时,他是头一回仔仔细细把她打量。
她肌肤晒黑了点儿,就他对她仅有几面的印象中,她的肌肤是白得有点不太健康的那一种。这样肤色的人不适合在热带雨楚里生活,似乎她不是。她的胳膊、腰肢和腿都很细挑,骨骼很纤细。骨骼纤细的人应该很柔弱,似乎她不是。她是鹅蛋面孔,双颊直直的,颧骨不是很高,沿着颧骨而下到下颔的弧度美好,由此看来她笑起来牵动的苹果肌一定很漂亮。颧骨不高的人脾气应该不会很倔强,似乎她不是。她闭着眼睛时,神情甜净,神情甜净的人应该没有什么忧郁,似乎她不是。
于直决定在她醒来之前先熬一锅肉汤泡米饭给她。
他所有的“似乎”猜测在给她正位脱臼的胳膊时得到证实。明明疼痛已到极点,却抑制疼痛到极点。
忍功一流,他不是没有激赏。
带她去洗澡,是他的存心调戏,看她怎么应付他。
谁知道她会这样说?
她坦坦荡荡地拿大道理来堵塞他可能以荷尔蒙祭出的任何借口。
“于直,我很感谢你的相救和帮助。我现在站在这里,手不能动,很狼狈,你刚才又帮了我很大的忙。我知道,你是不会为难一个落魄的人的。所以,所以我也没有太难为情,在这样情况下,接受了别人的帮忙不是一件羞耻的事情。”
她也是个狡猾的人,察言观色,准确判断,策略直接,行动小心。她这次是拿大道理来压人。
脱掉她的衣服,于他来说,是一桩折磨荷尔蒙的事,但是被大道理压了,君子就不得不做下去。
她的身材果然纤细,那腰肢双手一握就能把她整个人提起来。但是那胸脯却是骄傲而饱满的,于直背对着洗澡的高洁时,伸手张开自己的手掌,估量了一下尺寸,他的一只手握上去,应该严丝合缝,恰恰好好。
想象起来,折磨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