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三穗在纽约这座城市待了两年,曾经一个人心情不好,暴走30多条街;在sleepnomore剧院里走丢,游览博物馆时,为那些特别惊艳的lecture惊讶。
她曾独自坐在莫奈的油画旁,发呆度过一整天,在贾科梅蒂的雕塑旁喝着冷饮,在纽约有太多回忆。
但从车站走过,看见这熙熙攘攘的人群才发觉,最让人惊叹的还是那天,遇见沈妄的那天。
像是在她无波无澜的生活里丢下一颗不大不小的石子,荡开阵阵涟漪,也荡开她的心。
原来第一次喜欢上的人,再见面还是会重蹈覆辙。
【迟三穗:到站啦!沈先生。】
没收到回复,迟三穗收起手机,正打算下车,一抬头对上站在那的青年的视线。
不约而同穿了件红色的外衫,春暮夏初的季节,傍晚的风吹过他眉骨之上的碎发。早早亮起的路灯照在他骨骼分明瘦削的肩胛骨处,颇有难言的少年感。
他就那样随意地站着,从青涩的年纪开始,眼神从见到她那刻起,恹恹的冷淡慢慢渗透暖意。
青年喉结微动,勾唇伸出手:“等你很久了,迟小姐。”
那种绅士的仪式感好像把她当成了宫殿之中的公主,迟三穗喜闻乐见把手递过去,跳下车和他在路上散步。
“我妈居然和姥姥一样,问我们什么时候要孩子。”迟三穗晃了晃他的胳膊,说,“不过说到这,我其实还挺害怕的。”
沈妄没问她害怕什么,但也猜得到。脸盲症的基因遗传,百分之五十,概率很大。
他捏了捏她的手心:“放心吧,他会和你一样勇敢。我会保护好他的。”
迟三穗倒也没特别把这当个阻碍,她觉得自己的孩子应该要比她坚强的。
“那你喜欢儿子还是女儿啊?”
这个问题对于他们来说还很早,但不得不说他很憧憬。沈妄桃花眼稍稍上扬,笑意疏朗:“儿子吧,这辈子宠你一个小女孩就够了。”
迟三穗笑着歪歪脑袋:“看你在做这么遥远的梦的份上,再问问你想取什么名字行不行啊?”
沈妄还真沉默地想了一会儿,而后漫不经心地拖着腔调:“沈思穗,沈意穗都行。”
迟三穗这会儿注意力被街边咖啡厅放的歌给吸引过去,正好在放周杰伦的《世界未末日》,好似从起点绕回起点。
她隐约间听见沈妄胡乱取的名字,气恼地推开他:“什么四岁、一岁的?你给我走开!”
沈妄失笑,揉着她的脑袋,无奈地摇摇头:“你可真是。。。。。。”
“真是什么?”
“可爱。”
“你少来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