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拉以为首次行动失败,正准备安排第二次相遇的时候。
她终于等到了前来寻她的斯贝利,在盛斯顿一家不算起眼的酒吧里。
酒吧的舞台正中,红毛在五彩霓虹灯的陪衬下提着吉他卖力表演,四周是为了他而疯狂舞动的人群。
尖叫声此起彼伏。
莎拉和红毛是杀手搭档,他们最大的优势是作为新人,会有一个虚假的出场身份,不容易暴露。
红毛的身份是格调酒吧驻唱,摇滚音乐爱好者。而她,则是这家酒吧的领舞。
斯贝利的出现莎拉并不意外,她的虚假资料是公开透明的,想找出她并不难。
可她坐在吧台边,侧眸看着穿越人群一步步向她走来的斯贝利时,心里还是溢出股难以掩饰的激动。
男人坐在她对面,痞笑着睨她。
“Amy,美利国国籍,家住盛斯顿尼亚街,格调酒吧高级领舞……没有男朋友。”
最后一句话,斯贝利说得尤其重。
莎拉努力不去看他,将腰身挺得笔直,维持住优雅的坐姿,故意装点得成熟。
台上的红毛一曲完毕,如往常那般对着台下嘶吼了一声。
“Amy,我爱你!做我女朋友吧!我真的真的很爱你!!!”
然后所有人都顺着红毛的视线向莎拉的方向望过来,莎拉习惯性地握紧手里的玻璃杯往台上一扔。
“唱得真难听,赶紧下来吧你!”
托红毛的福,格调酒吧以及尼亚街方圆百里的人,几乎都知道有一个叫Amy的女孩在被一个满头红发的男孩追求。
“他叫什么名字?”斯贝利状似无意地问了声。
莎拉的眸光烁熠了下,红毛没有名字,他和她一样,只是猎人组织的杀人工具,他们每次出任务,都可以选择不同的姓名。
哪怕是“莎拉”和“红毛”,也不是他们的本名,只是方便组织管理的代号。
就像莎拉是因为小时候爱吃莎拉酱所以负责人胡乱给她登记的“莎拉”一样,红毛则是因为天生红发,所以登记的“红毛”。
他们都没有名字……
莎拉自嘲轻笑,“他叫Carrier。”
“记不住,”斯贝利冷哼了声,“还不如叫红毛,特别适合他!”
莎拉心头一紧,神色慌乱地一连呛咳了好几声,吓得斯贝利一个箭步坐在她旁边,贴心地给她拍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