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你可以穿得不好看。”他举高端详那件白衬衫,然后道:“但你不能给人一种你没有准备好的感觉。”
我也看那件白衬衫,默默地点点头。
我为什么会这么喜欢程厦,因为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他永远衬衫挺括,干净清爽。
就是在这样简陋的环境里,他也像是一颗污水里的珍珠,散发着洁净柔和的光芒。
这不是因为他自带白月光buff。
是因为他每天晚上都会认真地把衣服洗好,会打来热水护肤和洗漱,然后第二天会早起,将头发洗的干干净净,然后把前一晚褶皱的衣服熨烫整齐,才会出门。
这才是他身上那种高级感的来源。
“在这种情况下,保持体面其实也是一种强大。”他一边帮我吹着头发,一边说:“强大就会就会让人更信任你。”
我把他埋进他怀里,是洗衣粉味、柑橘味、好运的味道。
我突然有一种预感。
我会成功的,一定会的。
——
开完会那天,正好是程厦要走的日子,毕竟不能无止无休的请假。
夜里,下了很大的一场雨,春雨淅淅沥沥的敲打着屋顶,就像有一个万个精灵在我们头顶跳舞。
我们躺在床上,心里却很安定。
我说:“程厦,这次真的谢谢你。”
程厦道:“我也没做什么,想法都是你的,我只是帮你梳理一下。”
“就是谢你这个。”我说:“一直以来我好像都凭着一股蛮劲往前冲,这是第一次我感觉冲不过去了,是你帮了我。”
他的眼睛闪闪发亮,我知道他很高兴。
“你有一种很强大的力量。”他说:“但是太激烈的东西容易伤到自己,能帮到你,我很高兴。”
柔软的被子就覆盖下来,连同程厦的身体。
他没有赘肉,腹部有一点肌肉的线条,手指却是柔软的,就像他的眼神。
他一点一点抚摸着我的脸,说:“上学的时候,我总觉得我们的世界相隔很远,我来你这里,或者你到我身边,都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但现在我知道我们可以一同去创造一个……属于我们的世界。”
他的嘴唇覆下来,温柔得像是叹息。
雨越下越大,但是被子里的世界很温暖,我有一种恍惚,我和程厦就像两只小松鼠,挤在一起,相依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