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回事?”连信连忙跑了进去。
魏昭和赵淮霁已经到了,两人都十分无语地望着牢房地上的洞。这洞黑漆漆的看不出有多深,朝向墙壁的方向延伸。
“这人属地鼠的,半夜挖了个洞跑了。”
唐梓歌又压不住火了,“早知道昨天就该把他给杀了!”
连信拉着他的手,勾了勾他的手指,问道:“你看出什么了吗?”
唐梓歌皱眉,“是钻地鼠干的。”
“钻地鼠?”
“此人名为闫融,是一名江湖奇人,目前应该是加入了魔教,为魔教办事。奇怪……魔教的人劫岳晖做什么?他们什么时候朝廷作对了?”
赵淮霁的目光变得阴沉。
魔教吗?
他知道江湖有江湖的规矩,一向不过分干预。像是唐梓歌这种江湖帮派的人,有时会做一些违反朝廷法度的事,但只要不过分,他也不是很介意。
唐梓歌最出名的一件事便是从牢里把一个奸杀三名女童的犯人劫了出来,让人用一把非常钝的小刀一点一点把他下半身刮成肉沫,那犯人痛苦嚎叫了三天才死。按朝廷律法光是劫囚便是重罪,但朝廷不追究,默许他按江湖规矩行事,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赵淮霁能容忍这种偏激的做法,但要与他为敌,他可不会手软。
魏昭忽然问:“你们这里有没有驯养过的狗?或许可以闻着气味追踪。”
屋子里还留有岳晖用过的一条手巾,想来沾染了他的气味,可以用来追踪。
“有!衙门里确实养了一条狗,能闻着味儿找人。”一个官差应声说道。
“那太好了,这洞不是那么容易打的,想来没打通多久。他应该没走太远,如果方位正确,或许能追上。”魏昭道。
官差便去把狗牵了过来,是一条毛色黄黑相间的田园犬,看起来非常精神。见到魏昭的时候“汪汪”叫了两声,还摇了摇尾巴。
“它叫毛毛。”官差露出一脸老父亲般慈爱的笑容,摸了摸它的头顶,“毛毛,到你立功的时候了!”
魏昭把那条手巾放到毛毛的鼻子下面,毛毛用力嗅了几下,欢快地叫了一声,撒欢儿地钻进了地洞里。
魏昭便跟在后面,他从地洞里钻出,便来到了府衙后面的一处僻静街道。
一回头,他看到“季先生”也跟着出来了。他的衣服上沾了一些地洞里的泥土,却似并没有发现,由着这些泥土沾在自己的衣角处。那洞挖得并不宽敞,要钻出来需要矮着身子,他本就个子高,必然会蹭到洞里的泥土。
魏昭的印象中“季先生”一向是极爱干净的,衣服上从来没见过半点尘埃,仿佛他的衣服永远不会脏一样,他这个样子,魏昭还是头一次见。
“季大人也要一起?”魏昭迟疑道,“不一定找得到,我只是试试。”
赵淮霁道:“走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