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又响了起来。
“李先生,”是律师楼的师爷,“虽然在程序上,我们不能按照您的要求,将清单交给您。但是出于人道主义,我们今天查看了录像带,可以明确告知您,那张照片确实是出现在录影里的同一张。因为后面还有一个更清晰的画面,是梁女士对着镜头晃了一下照片。”
李昭对此并不意外,不过他还是惯例地问:“然后呢?”
“后面我们就关掉了。”
师爷说,“其实梁女士本来就没有允许他人查看,指定了梁泊言先生一个人。如果不是闹鬼,我也不会……”
“我不是说涉及个人隐私的后半段内容。”
李昭说,“你应该关机器也没关得那么快吧,她晃了晃照片,都没说什么吗?”
“这个不方便透露,其实也不重要。”
师爷说。
“我猜一下,”李昭说,“她是不是说,我那时候真美。”
师爷一惊:“你怎么偷看到的?”
“我是编剧。”
李昭说,“想这种台词很容易。你的鬼佬老板不看国产剧,你好歹也看看吧!”
“所以……这跟闹鬼的关系是什么呢?”
师爷依然惴惴不安。
“这不是闹鬼,”李昭想解释,但发现还是不够具体,“这是……我在北京房价最高的小区买了房,我现在三十出头就开了编剧工作室,我男朋友是个大明星。”
“?什么意思?”
“我在炫耀。”
李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