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月找到我时,我正扶着瘸了半条的腿在猪圈里偷吃。
听说村里今天来了个大人物,大家都去看,我才有机会偷偷溜到村长家的猪圈里。远处好像有人在叫我的名字。
“江,江泽?!”
我没管,只顾大口吃着,难得能吃到食物的机会,傻子才会放弃。
混合着不知名物质的东西一下肚,立马平息了饿的抽疼的胃,哪怕撑了我也忍不住往嘴里塞,一口又一口。
谁能想到三年前尚且在A市肆意潇洒又矜贵的江家小少爷,如今食不果腹,像流浪汉一般活着。
这一切都拜我那未婚妻和她的秘书所赐。
可怜一向独宠我的父母也信了那鬼话,听信谗言将我送到这里闭门思过,不闻不问三年。
他们可知?
这里一向偏僻,很多人都是被拐卖来的。
不论是女人还是男人在这里是没有尊严的,尤其是好看的男人,整天面对的是非打即骂。
突然一把大力猛地撕扯着我将我拉起来,我下意识低头,身体瑟瑟发抖。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太饿了,对不起……”
那人有些难以置信,“江泽,这是做什么?”
“我是林明月!”
林明月?有些熟悉的名字,可不就是我那未婚妻吗?
我脑子其实有些僵硬了,抬眼,有些迟钝地看着面前娇媚的女人。
就是林明月,我,曾经的未婚妻,亲自将我送到这里的罪魁祸首。
而另一个罪魁祸首在林明月身后止不住的干呕,一遍呕一边拿手使劲捂住鼻子。
林明月听到后快速转身拉着他到远处。
她亲昵地抱抱他,“御凯,太恶心了,辛苦你了,不要弄脏你的鞋子。”
而后又好像有些晦涩看我,“走吧,你受了三年的苦也够了,跟我们走吧。”
走,走出这里吗?
我用布满冻疮裂痕的手僵硬地擦擦嘴边的痕迹,踌躇着想将疤痕遍布的自己藏起来。
哪怕我也曾是天上骄云,可如今却是地上的烂泥。
我沉默着,跟着他们身后,脚步一深一浅地离开这座牢笼。
坐在车上,江御凯问我这几年过的还好吗?
我闭眼假寐没有回答。
我在想,为什么能回家了我却不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