铬黄色的窗帘把阳光打散,化在公寓鱼骨状地板上,哥特味的家具似乎天生与阳光不合,但好在不是所有黑暗的地方都需要光明,这是牧嚣与项维青的共识。
开放式厨房里,透明的烧水壶又一次滚动起来。牧嚣正哼着小曲冲咖啡。白色立领衬衫显得他十分挺拔,头发三七分开遮住了半边眉毛。
墙上的钟指向十二点半,他还记得自己一点半要到机场,并带上护照。
他给郁金香浇了水,它目前深埋于漆黑的土壤中,不知在计划着什么诡计,待来年绽放出惊人的颜色。
门锁打开,黑色的马丁靴与地板的接触声音非常简短,钥匙叮铃铃地落在鞋架上的竹篮里。
“你回来了?”牧嚣微笑。
项维青冰冷地看着他,仔细分辨还带有一丝疑惑的情绪。
直到此时此刻,她的愤怒还是以疑问的形式体现的,忽视手脚的麻木,腓肠肌某一瞬间的僵硬,她确实只想问问他——
“怎么没去机场?”
牧嚣挑挑眉,他衬衫的袖口在刚刚倒咖啡时挽了起来,露出清晰的腕骨,和持枪练就的肌肉互相磨合,呈现稳定的力道。
项维青想,既然他不想用指骨做念珠,那腕骨也不是不可以。
她身上溅了点血迹,渗透在黑色的工装服的胸前口袋上,那个位置偏上一点,是她被捅过的刀伤。
“正收拾行李呢。”牧嚣说,“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搞定。”他站立着,将冲好的咖啡放在躺椅旁的小桌上,下方垫了杯垫。这是他第一次记得这件事。
“丢”得一声响起,仿若被注入过量中枢麻醉剂后,羔羊临死前的一声哀叫。
牧嚣肩头湿红一片。
他在被打中的同时扶着躺椅倒了下去。
装了消音器的鲁格手枪没有发出很明显的枪声,低速子弹造成了很强力的杀伤,这么近的距离,真的有可能致死。
在很长的几秒钟里,生死的掌控感让项维青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枪击他和操他带来了同样的感受——一种近乎痛苦的快乐。
她的咽喉、心脏、肠胃都在抽搐,她很想抓住胸口的衣服疯狂喘息,但她忍住了。
“哎呀……”牧嚣坐在地上,支起一条腿,难受地说:“项维青,我快疼死了……”
项维青毫无动容,她兴奋于由生转死的全过程,怎么可能对一句求饶的话语感到抱歉。
她没有理会牧嚣漂亮的脸蛋挤作一团,但还是为他精致的下颌溅上的血惊叹。
血滴像他的泪痣一样点出浪漫,他才是真的杀戮天才。
“蓝一筒是你杀的?”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