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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珥笔之人(第2页)

许遵轻咳一声道:“先将状纸呈上。”

“是。”

刘海立刻将状纸呈上。

许遵看罢,问道:“他人在何处?”

刘海讪讪道:“回禀知州,属下见天色不早了,于是让他回去等候消息。”

许遵本想立刻召见张斐,可见属下都不爽那小子,怎么也得顾忌一下下属的情绪,于是道:“这小子也真是不安生,先放着吧。”

。。。。。.

不过许遵也只是稍稍顾忌一下,在审视过状纸后,便在第二日决定,三日之后开堂审理此案,且允许张斐过堂为韦阿大辩护。

让人上堂为犯人辩护,这在宋朝虽说不是很常见,但也不是说很稀罕,还真不是许遵专门为张斐开后门。

由于宋朝不抑制土地兼并,同时又不重农抑商,这民间经济交流比任何朝代都要繁荣,这也直接导致纠纷增多。

  而百姓又没有律法知识,肯定是需要专业人士帮助,“讼师”是应需而生。

史书上有着明确记载的,“讼学”这个专业就是诞生于这北宋时期。

不过如今这种人不叫讼师,而是被唤作“珥笔之人”,这么叫是因为这些人喜欢将笔插在帽子上,亦或者唤作“佣笔之人”或者“茶食人”。

“珥笔之人”与“佣笔之人”有着些许不同,虽然二人都写状纸的,但是“珥笔之人”还可以过堂进行一定的辩护,“佣笔之人”就只是帮人写状纸。

“茶食人”有别与前两者,茶食人只写状纸,但他们必须要保证状纸的真实性,否则的话,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

当然,这话又说回来,是否允许珥笔之人过堂辩护,还是完全取决于老爷们,这不是必走的流程。

至于说开堂审理,这也是许遵个人的一个习惯,因为他希望能够借此,让百姓懂得更多律法知识。

。。。。。.

明日便是开堂之日,受到传召的韦阿大兄弟两今日入城来,张斐将其兄弟接到自己的旅舍将就一晚。

他还要做一些准备工作。

“张三老弟,俺。。。俺现在已经没事了,犯不着包。。。包成这样。”

韦阿大瞧了眼正在帮自己包扎的弟弟,自己的右手都快包扎成了一个粽子,觉得这太夸张了,于是向张斐言道。

张斐耐心地解释道:“如果明日你在堂中活蹦乱跳,生龙活虎,那谁还会同情你?此番包扎,是为了让人知道你受了多少苦,你索要赔偿,那是理所当然的,故此,这是很有必要的。”

韦阿二觉得张斐说得很有道理,于是道:“大哥,你就听张三哥的,他不会害咱们的。”

韦阿大木讷地点点头,但是脸上还是充满着忐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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