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十岁出头的时候,就参加过约克的父亲老约克办的篮球训练营,在那里认识了约克,所以约克的比赛,他总是会看。
在他的观念里,约克遇上大卫的那一场,应该是一场压倒性的胜利,结果真开打了,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当时我就觉得,你实在是太强了!”罗恩现在回忆起来,都不掩激动,“你的控球技术和视野,简直完爆他的队友,如果你去他们学校打控卫,强强联合,拿下全国冠军都没问题!”
大卫:“夸张了,不过谢谢。”
看他这么淡定,罗恩对他,不禁更加佩服,当即竖起拇指,朝他比了个赞,又说以后就是队友了,能不能教教他控运技巧。
大卫还没来得及说好或不好,约克就先嗤笑起来,说你省省吧,控运那是天赋,教不了的。
“像克里斯托弗,你知道他练了多久篮球吗?”
罗恩想了想,猜道:“这么厉害,应该比我久吧?十几年?”
罗恩自己从五岁开始练篮球,练到现在,差不多十三年。
大卫的控运技术让他瞠目结舌,他就觉得,一定比他练得更久,才能有这种效果。
结果约克大笑起来,朝他摇了摇手指,说:“他十四岁才开始接触篮球。”
罗恩:“???”
“这怎么可能?!”他不敢相信,“十四岁才开始接触篮球?”
说后半句的时候,他的目光,从约克身上,重新移到了大卫身上。
满脸都写着“别跟我开玩笑”。
但作为当事人的大卫只是有些无奈地笑了笑,而后点了头,说是啊,我9年级的时候才第一次摸篮球。
罗恩:“……”
他现在信了,控运真的是一件主要看天赋的事。
因为受到了冲击,之后的半天,每次看到大卫,罗恩都是一副见了鬼的表情。
对于他的这番反应,大卫很无奈,约克则是非常满意。
约克觉得也该让他体会一下自己去年得知这件事时的心情。
大家都是练篮球的,也都有着进入职业圈的目标。从小到大,跟身边的同龄人比起来,也是压倒性的优秀。
以普通把篮球当爱好的青少年的标准看,甚至可以称得上天才。
可是和大卫比起来,他们这种程度的“天才”,又似乎完全不算什么了。
不管是约克还是罗恩,现在能站在杜克大学的篮球馆里,都离不开十几年如一日的刻苦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