磅礴剑气锐不可当,施云声闷哼一声,被震得迅速退开。
……可恶!
小孩气势汹汹收刀入鞘,没忘瞪江白砚一眼,满脸不服气。
江白砚神色不变,微微颔首:“施小姐,施小少爷。”
施黛暗暗叹了口气,有些头疼。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施云声把江白砚视为头号劲敌,每天都想和他打上一架。
理所当然地,一次也没赢过。
施黛认真想了想,觉得这或许源于狼族的胜负欲。
“江公子为什么在这里?”
施黛侧了侧脑袋:“还有这位……”
方才施云声与江白砚动了手,受惊最重的,是那名陌生的锦衣少年。
此人年纪不大,岁数与施黛相仿,眉目隽秀,穿得那叫一个泼天富贵。
乌发以价值不菲的玉冠束起,身披白狐大氅,腰间系着锦绣香囊,右手戴了个翡翠色玉扳指,晶莹剔透。
这位一看就很贵的公子被吓得不轻,一张脸煞白到极点,整个人往后一退,险些摔倒。
“在、在下阎清欢。”
勉强稳下心神,少年掏出一块手帕,拭去额角汗珠:“今日第一次来镇厄司……见笑了。”
“他是摇铃医。”
见施云声面露茫然,江白砚解释道:“摇铃医修习医道,是走街串巷的江湖郎中,只需摇响手中铃铛,百姓听见铃声,便可求医问药。”
施黛听说过这种大夫。
印象里,摇铃医四海为家,身无长物,眼前这个……
施黛看了看阎清欢手上价值连城的玉扳指。
“这是我爹送我的。”
感受到她的视线,阎清欢有些赧然:“我从小研读医术,半月前决定成为摇铃医,这才离家来到长安。”
施黛一愣:“阎公子不是长安人?”
“我从江南越州来。”
不知想到什么,阎清欢激动握拳:“话本……咳,古往今来的典籍里,行侠仗义之事大多发生在长安,我是慕名而来。”
好险好险,差点儿脱口而出,讲出真心话。
——噢,话本子。
施黛捕捉到关键信息,从原主的记忆里搜刮出一个书名,试探性出声:“阎公子看的‘典籍’是……《斗破长安》?”
阎清欢身形顿住,双目睁圆。
施黛微微眯眼:“《被未婚妻退婚后,我靠捉妖名满长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