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恋十年,我一直不知道青梅竹马有个白月光。
直到婚礼当天,他跟着深爱的校花白月光走了,让我在所有亲戚好友面前丢尽了脸面!
后来。。。。。。他被校花抛弃,跪在我的脚边红了眼忏悔:“我错了!我真的错了!骄阳!我爱的是你,你回来吧!”
但这次,我那铁青着脸的豪门老公从身后揽着我的腰,睥睨着痛哭忏悔的人:“你该称她一声陆夫人。”
“陆。。。。。。陆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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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过后的初九是个好日子,我和林锦希的婚礼就定在了这一天。
早早的,我们一家人就到了办婚礼的饭店里,我充满期待地换上红色的礼服,盘上头发,妈妈还特意请来镇里负责搞喜事的姨婆给我化妆。
“哟,这小丫头水灵娇嫩,身子又丰腴,以后生的小娃可不愁没奶吃!”
妈妈春燕一脸骄傲道,“那是,我家骄阳屁股还特别圆呢,肯定是个好生养的,嫁过去后三年抱两,回头林家还得送猪脚感谢我们呢!”
对于从来没有女男之事经验的我来说,听着妈妈和长辈们不遮掩饰的话瞬间羞红了脸。
我和林锦希是九岁的时候认识的,他爸爸在外赚了钱就回到自家镇上开厂,因此我们也成了邻居。
爸爸妈妈很喜欢吵架,每次吵架我就是他们的出气筒,他们吵着吵着就会把所有的怒火发在我的身上,每回都把我打得浑身是伤。
后来我学聪明了,他们一开始吵,我就赶紧跑出家门,这样就能避免一顿毒打,但同时我也会面临没有晚饭吃的痛苦,饿得多了导致我小小年纪就经常胃痛。
对于我来说挨饿比挨打好,起码不会带着一身伤去学校,被同学们笑话。
记得有一回我跑出家门口时遇上林锦希,他听到我肚子咕咕叫的声音,二话不说就进屋给我盛了一碗饭。
那是我第一次吃上这么好的米饭,原来这世界上的米饭不一定是粗糙的,还有软糯有米香的。
从那后,他每次看到我一跑出家门口就会回屋给我盛一碗饭来,一边看着我吃,还会揉着我的脑袋,目光里满是心疼。
“骄阳,你还想吃什么,我给你夹多点。”
我轻轻摆摆头,有饭吃就很满足了,更何况我从小到大都没有吃过那么厚的肉片。
等我把碗都吃干净后,才抬起眼眸小心翼翼问道,“锦希,你家有大一点的碗吗?”
林锦希那张隽俊的脸一怔,随后哈哈大笑起来,“有,我回头给你买个专属的大碗盆。”
我小学时期能有口饱饭吃,还全靠他;渐渐地我习惯跟在他的身后,也习惯有他的陪伴,从我开始对男女感情有了懵懂的认知后,我对他的依赖就越来越大,他不仅是我生活里的全部,还是我的精神寄托。
“等会出门时记得脚不能碰地。”妈妈在一旁叮嘱道。
我好奇反问为什么时,她却不解释,绷着脸扭头就走。
帮我擦粉的姨婆小声道:
“这婚姻就寓意着女人从此不再是自己了,变成了鬼,鬼是没有脚的,所以脚不能沾地,不能见光,所以等会你出门的时候我会背着你,你家弟弟撑伞,等你踏进林家后,你就是林家的鬼了,这辈子都是林家的人。”
“还有,出门前记得接过你妈的筷子然后朝前扔一遍,朝后扔一边,寓意你以后再也不是顾家的人了,以后回来就是客人了,懂吗?”
为什么嫁了人就不是顾家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