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在设定上就是个用来当背景板的炮灰角色,但有面子的炮灰就不一样了,那代表他能近距离吃瓜,甚至有几率一个不落地围观完整的狗血剧情。
彼时迟慕已经忘了小说外封上的那句“全网最无聊”,他以前也没少看以抓马刺激闻名的狗血小说,压根就没法将‘狗血’和‘无聊’这两个词联系到一起。
“那你总得告诉我被撞的人在哪吧?”他问。
走向门外的闻纵脚步一顿,几秒后才冷声说了句“隔壁”。
而后病房的门被不客气地一摔,男人的背影也消失在了门口。
等人走之后,迟慕终于忍不住耸了耸鼻子,主角攻人长得帅也就算了,怎么身上还一股帅味?
很好闻,但与其说像香水,更像是那种弯男斩的强攻之气,一种诱惑力十足的荷尔蒙,蛊得他这直男都有点腿软上头。
不愧是狗血文,这设定真够离奇的。
他有种新生活会很精彩的预感,先下床去厕所照了照镜子,然后就迎来了对新生活的第一次失望。
镜子里还是他那张看了二十二年的脸。
迟慕一脸无趣地撇了撇嘴,这新身份真是一点新鲜感也没。
不过对于占据了“江迟慕”身体这件事,他心中倒是没有丝毫愧疚。
首先是原主本来就该死,深夜酒驾还撞了人,死了也活该,其次他自认只是借用一段时间而已,早晚都会物归原主,所以懒得想那些有的没的。
最后则是因为他自身对现实和虚构的边界感极强,压根就没把书里的纸片人当真人看,当然也就没那些多余的情绪。
别说原主了,现在就连刚把他帅懵了的闻纵现在在他眼里都成纸片了,现在他只盼着这几个纸片人赶紧迈入正题,在他面前演上几场精彩大戏。
只不过在那之前,他得先把原主留下的烂摊子解决。
对着镜子随手拨弄了两下头发,迟慕双手插兜、慢悠悠地走出了病房。
医院病房之间的距离比迟慕想象中要短,刚走出房门,他就看见了不远处依靠在墙边的主角攻。
闻纵一米八七的个子无论站在哪都很显眼,更何况他肩宽腿长,身周自带豪门大少那种矜贵又强势的气场,再配上帅得人腿软的完美五官,冷不丁撞见,迟慕竟然又没出息的愣了下神。
别的不说,这书里的主角受吃得还真是好。
“闻哥,你还没走啊?”他抬手打了个招呼,彼时已经彻底代入了“江迟慕”的角色。
两人相距不过五米,闻纵抬起眼皮凉飕飕地瞥了他一眼,没说话。
行,懒得搭理他是吧。
迟慕无所谓地耸耸肩,也懒得给自己加戏,左右看看,发现闻纵站的地方正好就是所谓的‘隔壁病房’后,才迈步走了过去。
走到病房门前,他正准备抬手敲门,余光却不经意扫了眼墙上的名牌,然后屈着的手指就定在了半空。
名牌上理所当然就是这次车祸受害人的名字——
叶连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