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宋。
狗王府!
没错,这个狗王就是刘魁,当今皇帝刘玉的七弟。
因为是一个傻头傻脑的泛泛之辈,被皇上亲封为狗王。
刘玉近几年体弱多病,好猜疑。
几个同胞兄弟都被他猜忌而杀了。
刘魁之所以没死,主要得益于他是个公认的憨头,不成大器。
门被推开,吱呀一声,挺吓人的。
震落的灰尘漂浮在斜阳下。
“传皇上口谕,狗王刘魁今晚入宫拜寿!”
一个不长胡子的太监走了进来,正是当宫红人大主管兼大太监马无才。
他挥了挥手,鄙夷的看了一眼只有五十平方家徒西壁的狗王府,一副把刘魁轻易拿捏的姿态。
要不是他是个正经太监,是个没用的男人,刘魁都觉得自己在他面前需要低人一等。
见刘魁看着他不说话。
马无才接着说道:“狗王爷,过得可还舒坦?
比在荆州那个穷乡僻壤要好吧!”
一提到这,刘魁就气不打一处来。
在荆州至少还是个桂阳王,自由自在。
两年前被这个天杀的请到这来,足不出户,女人味都快忘干净了。
一日三餐不是番薯就是萝卜,偶尔能挑出一两点肉丝。
憋着一肚子火气,今天好歹要反抗一下。
反正迟早都要死。
“不去!
没空!”
马无才一愣,他没想到这个狗王还有这等魄力,竟敢不去。
世人都知道他傻,没想到不仅傻,还蠢。
可他不知道的是,如今附在狗王刘魁身体上的可是来自一千年后的小说作者。
此等威力,天下无敌。
“王爷,皇上念及手足之情,这些年可没忘了你。
你要是不去可是欺君之罪,违背圣意可是要杀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