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珍很久没有做梦。
这回,她发梦,梦到旧事。
迷迷糊糊间,看见故意画烟熏浓妆,把自己装扮老成的少女。
衣着清凉,小吊带,包臀小皮裙,裙子上悬挂金属链条饰品,在夜店里和朋友嗨皮。
她可以是优雅的深谷兰花,也可以是放纵、肆无忌惮的暗夜精灵。
台上驻唱的主唱声线迷人,乐队成员气质迥异,主唱留一头脏辫的,他脸色惨白,眼下微微的青黑,唱起歌来一脸深情;吉他手是个小平头青年,外面套着镶铆钉的马甲,脖子上挂着大金链;贝斯手是个女孩,一头黑长直,穿着黑色皮质吊带,下唇钉着银色的唇钉,气质阴郁,反观鼓手,与几人格格不入,他规规矩矩的穿着白衬衫,解开最上面的两颗扣子,皮肤冷白,年轻帅气。
丽珍和几个年长的成熟女人拼桌。
“这个新来的鼓手弟弟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好帅!”
“谁不爱小鲜肉。”
“这倒是真的。”
“那不是,没结了婚的,不懂,结了几年,谁还对家里那一位有兴致!”说话的女人,她的老公和她结婚后,一条皮带一年换三个孔,一直往后移动,远远望去,像是一尊和蔼的弥勒佛。
出去逛街,别人都误以为老公是她爹!
丽珍和她朋友还是小朋友,不晓得结婚后女人的苦恼,挤眉弄眼的交换眼神,眼底满是挪愉。
她在学校是风云人物,每日抽屉里总是塞满追求者的情书,桌上摆满各类礼物,她们姐妹对待追求者的标准只有一个:“不表态、不拒绝、不主动”,婊里婊气,玩弄人心是常态。
喝了不少酒,大多数是别的男人请的,她有些醉了,身旁的白念之突然拍了拍她的肩头,大喊道:“我好像看见肖祁了!”
她瞪大眼睛,在人海中搜索,还没看见他的影子,一个身材颀长穿铁灰色西装的英俊男人已经拨开人群,走到她的跟前,她吓死,连忙转身要开溜,却被来人如拎小鸡仔般抓住,拎走。
肖祁在过往中总是被她父亲委托,尽职尽责的扮演邻家大哥哥的角色。
丽珍吓得酒都醒了。
她哇哇乱叫,四肢胡乱舞动,想要从他的手底下逃跑。
肖祁把她揪出夜店,塞上汽车后座,吩咐司机开车。
丽珍腰板挺得老直,规规矩矩的坐着,斜眼睨他,看他抿嘴,冷脸不说话,小心翼翼的开口,“你生气了?”
“逃学来夜店玩,方丽珍,你长进了!”他目不斜视,冷冷地说。
丽珍很少看见他生气,她知道怎么哄他。
撅小嘴,凑近他,笑嘻嘻的挽住他的胳膊,摇晃,撒娇:“肖祁哥哥,不要生气了,我知道错了……”
他睨她,说:“又知错了?”
“第几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