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木屋里面的火还在燃烧,权少顷坐在壁炉旁,火焰的光在他脸上跳动。他本就不是一个慈眉善目的人,生气的时候脸如厉鬼一般恐怖。
这个世上能让权少顷真正生气的人不多,能让他隐忍不发,闷在心里恐怕只有宋朝那一个女人。
一个目光短浅,不识好歹,身上缺点一大堆,却又让他放不下的女人。
喝了烈酒,又生着闷气,权少顷五脏六腑似乎有一股邪火在乱蹿。邪火滚过之处,又急又躁,脸色如外面的夜色一样黑,却又不得不压抑着随时会喷发的愤怒。
没有睡意的何止她一人,宋朝坐在隔层的床铺之上,内心因为他那一句‘不死不休’,久久无法平静。
她不怀疑权少顷的话,因为他是一个言出必行的男人。人死万念消,即使踏上黄泉,都要与自己纠缠不清,这是多么强的执念。
是爱情么,一个从来未对自己提过情之一字的男人,嘴上不说,似乎却用行为讲了很多。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这是许多人对爱情和婚姻的愿望。
持有这种愿望一般都是女人,因为女人结婚后要负责繁育后代,对于爱情和婚姻投入的成本更高,更加希望稳定的生活。
而男人则是一个播种者,他们没有经历过十月怀胎,肚子上皮肤被撑的撕裂,长出一条条紫红色的妊娠纹。也没有因为更加容易的产出胎儿,骨盆和肌底发生的变形和松弛。
他们结婚和生育的成本较低,所以才会说出哪个女人不生孩子的言辞。
三千弱水只饮一瓢,要么是迫于生活没得选择,要么是世间少有的情种,不过这种男人属于凤毛麟角。那钟情于杨贵妃的唐玄宗,不还有后宫三万人。
权少顷显然不是那种没有选择的人,那样一个潇洒恣意的男人,这个世上没有人能逼着他做什么。他却为自己守身,守身不只守住的是自己身体,更重要的是守住自己的心。
宋朝抱着双腿,头枕在膝盖之上,没有一丝睡意,她不敢想权少顷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因为那会让她理智崩盘。
两个人就如此静默无言,权少顷的耳朵突然动了一下,外面似乎有声音,近而传来汽车防盗铃刺耳的声音。
这片区域只有他们两个大活人,来此偷东西当然不是人,是钓鱼时候在河道里面遇到的棕熊,闻着食物的味道一路找了过来。
棕熊的鼻子十分灵敏,它闻到食物就放在车兜里面,两只前脚刚搭上车厢,汽车就发出刺耳的报警声。这声音对于人类来说只有些刺耳,生活在野外的动物从来没听到过这种声音,对于未知的物它们都会保有一份警惕之心,棕熊掉头就跑了。
报警的铃声响了一会便停止了,宋朝紧盯着木屋很小的窗子,虽然那里什么也看不到,却让她感觉到十分恐惧。
原始森林经常出入老虎之类大型的野兽,她不知道外面的动物是什么,食物丢失了是小事,要是闯进木屋里面,可是会伤到里面的人。
权少顷摸起墙边的半自动,他正有一腔子的邪火无处发泄,无论闯进来的是人还是动物,都要留下鲜血来为自己的错误买单。
那只棕熊没有走远,跑出去一段距离后,回头望向木屋的方向,车兜里面的食物太丰富了,不只有鱼还有鲜肉,要是将这一车的东西全吃了,它就可以安稳的度过一个冬天。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在自然界生存才是首要大事。这只棕熊小的时候跟随母亲,去人类的农场里面偷过东西,虽然它很惧怕那发出声音的庞然大物,却也贪心的没有离开。
自然界的生存是非常残酷,只有生存和死亡两个选择,它的身形比同类小了许多,不敢去别的熊的地盘抢食物。
没有足够的脂肪储备,这个冬天它很可能会被冻死,车兜里面食物的味道在诱人了,勾引着它,即使知道有危险也不肯放弃。
静待了一段时间,庞然大物安静下来,棕熊小心的再次接近,围着皮卡车转了几圈,又用鼻子仔细的闻着。
车兜里面食物的味道太丰富了,香甜的味道直往它脑子里面钻,这附近除了那两个人类的味道,并没有其它大型捕食动物的气味。
棕熊纵身一跃跳上了车兜,车子再次发出警报声,可它已经没有第一次那么害怕。人类经常出没的地方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声音,这只棕熊并不像其它同类那么惧怕,所以它才是第一个敢来偷东西的棕熊。
车兜之上盖着厚实的防水布,外面还有绳子固定,棕熊嘴巴伸到防水布的下面,东西距离它的鼻子只有十几厘米的距离,它却怎么也吃不到。
不耐烦的一声低吼,伸出爪子就想抓破外面的防水布。那声低吼像战场上吹起的号角,权少顷抓起半自动就站了起来,朝着门的方向大步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