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洗漱完毕,刘嫂手脚麻利地招呼我下楼,“少奶奶,您快来尝尝。”
她早就迫不及待地给我拉开凳子,指着桌子上精美的早餐说,“这都是三爷亲手做的。”
我微微惊讶,拿起一块卖相很好的三明治。
三明治材料丰富,一口咬下去,既有三文鱼的鲜美,也有蔬菜的原汁原味。
是一种,很新鲜很好吃的大地的味道。
刘嫂见我吃的开心,推销似的又道,“我们家里的蔬菜都是自家种的。”
我惊讶地连手里的豆浆都不喝了,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想到了一个人,“沈慕风种的?”
“是。”刘嫂兴高采烈地说,“就是三爷种的!他坐着轮椅不方便出门,就喜欢在家里捣鼓东西,你看。”她指指厨房和家里随处可见的斜坡,“三爷腿脚不便不是一两年,咱们家里很多东西都是按照他的身体情况特殊定制的。”
说着说着,好像怕我生气一样,她小心看我,“少奶奶,您不会嫌弃咱们家三爷玩物丧志吧……”
“不会。”我摇头,听说他这样,我反而越发踏实有趣。
这些生活痕迹反而越发证明,他和霍司晏,绝不是一个人。
霍司晏没有那种闲情逸致,会给人做早餐,甚至,他连厨房都不会进,唯一的一次,我见他在厨房忙活,还以为他要做一桌子菜给我庆祝生日。
结果只是洛嘉柔突然回国,吃不惯本地西餐,他便尝试给她做地道的法餐。
但……他几乎炸了厨房。
当时我也犯贱,不仅目睹自家老公给白月光上赶着做饭,就连那厨房的残渣都是我收拾的。
味道鲜美的三明治还在口腔里不断泛滥。
这辈子,不掏心掏肺的对一个男人好,而是享受男人的殷勤,其实挺快乐的。
等吃完早餐,我也没看到沈慕风现身。
想来是又去了小菜园折腾,刘嫂说他特别居家。
我还挺喜欢这点,会让我有一种温暖的感觉,但我还有事要做,也没等他着急见面。
很快,我这个新婚少妇找到钥匙愉快地开车出门,到了门口又折返,嘱咐刘嫂,“让沈慕风准备一下。”我说,“到明天和我一起参加回门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