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闻言立马递给她们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睛,胸膛不自觉挺了挺,“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当初选队长的时候,宋二成跟队长一起竞争的,只是宋二成落选了。”
“你这么一说我就想起来了,以前大家都很喜欢二成叔的,为什么选队长的时候,大家都不选他?”
此问题一出,那人不说话了,嘴巴闭得紧紧的,“回家问你们爹娘去,不过不要提起我。”
一群半大的孩子顿时纷纷散开。
另一边。
宋知雨也与爹娘回到家了,李春兰在厨房做午饭,因为晚上吃红烧肉,因此打算晌午凑合着吃点填饱肚子就行。
不过宋知雨并不想这样凑合,“我去修配厂上班能拿工资,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的,我们不用跟以前一样节俭。”
李春兰闻言顿时板起脸,先是翻了个白眼,随即开始教育她:“日子还没好起来呢,谁知道以后会怎样,等你以后真的拿到工资再说。”
宋知雨:……有道理,但是可以选择不听。
她没有放弃,继续说道:“我吃什么是无所谓的,但是你呢,我爹呢,你们上工那么辛苦,要是不吃好点,弄垮了身体,那才是大问题。还有知丰正长身体呢,你就不担心他以后都不长个子了?”
要说前面的话李春兰还无动于衷,那么说到宋知丰,她立马就犹豫了。
宋知丰今年十五岁,身高也就一米六左右,甚至宋知雨都比他高一点,而且他总是低头,体态不好看,显得更矮了点。
最重要的是,李春兰印象中,宋知丰去年这么高,今年还是这么高,个子是一点儿也没涨。
宋知雨见到她脸上的表情变来变去,就知道有戏了,不动声色地加重剂量,“知丰是男孩,要是个子不够高,以后说亲会比较难,你总不想他将来被弟媳嫌弃吧?”
此言一出,李春兰当即不再犹豫,一咬牙就往锅里再加……嗯?半碗米?
宋知雨失望地收回目光,不过聊胜于无,总比先前澄清澄清的米汤好。
晚上。
宋家吃的红烧肉,李春兰特意去邻居家借了酱油,严格按照宋知雨所说的操作去煮,出锅果然色泽锃亮,每一块都飘着浓郁的香味。
“别说,这五花肉做出来确实更好吃!”宋二成难得在饭桌上夸了李春兰一句,“你的手艺又好了。”
李春兰当即高兴地咧嘴笑了,反应过来又努力板起脸,隐约带着羞涩地瞪他一眼,“油嘴滑舌。”
宋二成也瞪了也没有不高兴,反而跟着咧嘴笑笑。
宋知雨与宋知丰对视一眼,两人都十分默契地没有说话,低头沉默吃饭。
爱情啊,真是肉麻。
红烧肉的菜盘子很快就光了,李春兰先看向宋知雨,指了指盘子询问:“知雨,你要这个汁吗?”
红烧肉的汁可以用来拌饭,同样很香很好吃,不过宋知雨不喜欢这样,她摇了摇头。
李春兰见状手一捞,直接往宋知丰的饭碗倒,“那你吃,多吃点,好长个子。”
宋知丰猝不及防,鼻尖闪躲不及,不小心沾上一点,他满脸无语地看向李春兰,“娘,你就不能先问我?”
李春兰闻言顿时白他一眼,“也不想想你什么德行,问你有用?”
宋知丰擦鼻子的动作一顿,抬头瞟李春兰一眼,抿了抿唇没有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