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奶狗不香吗?
非要这种蒸不熟煮不烂的人?
我真服了。
整整三年,不论刮风下雨我是雷打不动地给史可送早饭。
你说人家不喜欢我吧,但早饭都收了,你说喜欢我吧,我说:你喜欢我吗?
他就说:暂时学业为重。
那到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最终我的出来的结论是,没否认就是喜欢。
没想到校草竟然是哥害羞的主。
我当时就是这样认为的,所以后续不管史可对我多冷淡,我就选择了默默站在他身边。
当时我的舔狗行为在我们系里都传开了。
人人都说林可儿长了一张校花的脸,却生了一个笑话的脑子。
我当时没明白这话的意思,只当他们是说我好玩了。
现在象限,的确是好玩。
好玩的很啊。
就连我舍友都觉得我对史可太好了,在一次因为我给史可送早饭而淋雨感冒之后,她彻底被激怒了,直接找到史可。
「你喜欢不喜欢林可儿,你总知道吧?你要是喜欢就说喜欢,要是不喜欢就说不喜欢,这样你吊着她有意思吗?」
面对室友的责问,史可依旧是冷着一张脸,「那些事情不是我让她做的。」
「是啊,所以你在享受林可儿对你的好是不是?」
「跟你有关系吗?」
史可还是聪明的,但凡当时他说一句是,或许我后续也就不会那么为他拼命了。
后来室友把他们的对话放给我听,我却笑的跟个二傻子一样。
「你看,史可没否认啊。」
「林可儿,你这很没脑子吗?你到底是怎么上的我们学校,我们学校好歹也是重点大学,你高考时的脑子,因为一场考试丢了?」
室友恨铁不成钢,而我因为淋雨,直接昏了过去。
等我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在医务室了。
睁开眼看到的是张扬那张铁青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