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艳珠思想传统,觉得女孩子生来就是为了嫁人生子,毕竟女的靠自己做农活也养活不了自己和孩子,最后一家人还得靠男人,所以嫁个可靠的好男人尤为重要。
金姝又体弱多病,还得需要找个体贴温柔点的。
那陆旭看着白白净净,见人就笑,看着就很不错。
金宝生素来沉默,但听到周艳珠这么说还是忍不住反问。
“人家城里长大的孩子,还一直念书,能同意嫁人么?”
“念书得多少钱,一个月得花五六块,谁家供得起。”
她三个儿子到现在都只是小学毕业。
金宝生皱着眉。
“钱我已经借到了,那孩子想念书,就让她念吧,这都高一了,说不准能考个大学,出个大学生。”
“钱借到了?借了多少?借谁的?”
“这你别管,你管好家里的事就行。”
周艳珠急了,追上去问。
“这能不管么,家里多少余钱我得知道,茵茵病了,病的还很重呢,听说治病很贵她城里父母都不打算给她治。
这孩子毕竟是我养大的,现在听说这消息,我这心里像刀子割似的难受。
要不先把钱寄过去,给茵茵治病吧。
学可以不上,命不能丢了啊。”
金宝生的眉头锁的更紧了,一路无言。
——
金姝待在家里,坐在屋内的床上想了一会。
这个陌生的世界里,她要适应的东西还有很多,她不了解这个时代,但她知道要想活得好就必须了解时代,顺应时代。
她现在脑海中拥有的,全都是原主的记忆,倒也让她对这个世界有了初步了解。
但原主毕竟只是个十六岁的孩子,所见所知都来自于学校和家庭,了解的一切也都是城市里的东西,而如今她身处乡村,想要继续念书,就得想办法了解这个地方。
金姝打算出去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