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好饭后,孟子薇就一瘸一拐的往楼上走去了。
碗筷依旧是那么自然的给丢在了饭桌上,不管不顾。
陈尘将碗筷清理好后,又将沙发上的被子抱回屋里,见飘窗上阳光不错,就直接搭在了飘窗上晒着。
又将桌子上的恒温壶拿回了电竞房的茶桌上,给自己先烧了一壶水。
其实陈尘骨子里就是个附庸风雅的人,他喜欢自己看过的那些文人雅士的创作习惯,自己也会在生活中去稍微模仿一下。
比如,码字之前,他会给自己泡一壶茶。
点一炷檀香!
一口气写完密密麻麻的字眼,喝一口茶,审视着自己的劳动成果,会让人有种成就感。
至于檀香,不仅可以净化空气,消灭细菌,据说还可以有行气温中,开胃镇痛的功效。
不过,对于这些陈尘倒是并没多在意,他只觉得写作之前,点一炷檀香,会有种特别庄重神圣的感觉。
也可以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叫做装逼的感觉!
他决定今天将那本书最起码要写一半才行!
至于客厅里的卫生,他要等一会,孟子薇离开了才去打扫。
这三年来,他已经养成了这样的生活习惯。
很快茶水烧好,陈尘给自己泡了一壶茶。
他经常看一些古代文人品茗的文章,可是自己喝了那么多年,也没感觉到各种茶叶的区别。
做完这些,他又接了个电话,到门口拿了个快递,是他给孟子薇订的涂抹的跌打药酒。
回来后,在房间里拆了包装,仔细阅读了说明书后,
终于听到外面的响动,陈尘走了出去,见到孟子薇换了一身白色t恤,蓝色牛仔裤身背一个小巧的斜挎包已经到了客厅。
白色的t恤和牛仔裤让她的身材显得更加的纤细妖娆,峰峦叠嶂。
上半身峰峦如聚,中间是山丘起伏,到了下面则是两双紧绷圆润细长的大长腿。
白色的板鞋,露出了好看的脚踝。
她的鞋子明显有那么一点大,每次走路间,套着白色船袜的脚后跟都会露出来。
这样可以理解,毕竟她脚趾受伤了。
孟子薇来到客厅,正想要找到陈尘跟他说句话,自己就走了,这个时候,看到陈尘出来,并且双眼还在自己的脚踝处看着,她嫣然一笑,红唇如绛,贝齿雪白。
“我用纱布包裹了一下,感觉还是穿严实点的鞋子有安全感!”
说来也奇怪,原本让孟子薇尴尬的脚指头可以抠出来一套别墅的事情,竟然在跟陈尘吃了一碗饭的功夫,就烟消云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