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悠悠点头。
今天进城时刚知道的。
他接着说道:“程家当家的二公子程廷睿,据说有状元之才,学识才华无人可比。最爱的就是和文人雅士交游,吟诗作赋。自他掌家以来,程家的商号开得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
何悠悠这才懂了。
人若是成功了,做什么都是对的。
一言一行都是争相模仿的对象。
这个程廷睿,俨然就是当代的商界偶像,国民大佬。
她看了一眼马修远那圆乎乎的娃娃脸,意味深长道:“这玩意儿学个皮毛也无用,你还是勇敢地做自己就好。”
行令行过几轮,红倌人们都罚过酒,唯有那个叫阿狸的少年和钱管家仍没出任何纰漏。
钱管家也不由得暗暗对那少年多打量了几眼。
何悠悠凑近马修远,竖起大拇指:“这孩子不错啊,烟花之地,竟然有这样才华横溢的苗子?”
马修远得意道:“可不是?阿狸这孩子才学是极好的,可惜命苦,生在了这样一个烟花之地,终究只能沦落风尘。”
“这么好的孩子,家里怎么舍得卖到青楼?”
对于何悠悠来说,从资源配置的角度,这样的学霸苗子,必须得举全家之力栽培,也好等他学成之后,光宗耀祖。
“韩家娘子有所不知,这孩子不是卖进来的,而是旧时花魁之子。生在青楼,长在青楼,出生便是贱籍。这样的出身,如果不是被人买去做家奴,便只能在青楼过一辈子。才华好的做个清倌人,颜色好的做个红倌人,无才无貌,那便只能做个龟奴小厮。”
何悠悠看着那孩子黑黝黝的皮肤,啧啧称奇:“可惜啊可惜,这个长相,有点浪费花魁基因了。”
马修远疑惑:“何为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