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晚间,余奶奶剁了两根连肉带皮的排骨,加了土豆粉条炖了一大锅。
一家三人刚落座,院门就被人敲响了。
余奶奶打发余哲去开门,余哲不情愿地放下筷子,“也不知道谁这么没眼色劲儿,吃饭的点还要来敲门。”
余妙音筷子一顿,“不出声,十有八九是陈家人。”
前世也是这般,余家一吃肉,余奶奶总会找理由叫她回去吃两口,陈良宵每回都摆足姿态让她自己回去,她作为一个好女人哪能自己吃白食,总腆着脸回娘家装一碗给陈良宵补身子。
而陈良宵只用一个感动的表情,一句话就独吞了一碗肉。每次都是吃完才想起问她吃了吗?得知她没吃,陈良宵就装作懊恼的模样,恨不得自抠嘴巴将肉吐出来。
明明陈良宵的演技很拙劣,但是她身为戏中人,却心甘情愿地全盘接受陈良宵的那点不走心的演技。果然恋爱脑要不得。
“不可能吧?陈家有这么不要脸?这个点来不是摆明了蹭饭吗?”
这年头粮食精贵,若非出了人命的大事,鲜少有人会不开眼地饭点上门。
早年困难,有吃不饱饭的人家瞅准了别人家烟囱冒烟就去蹲守的,有些脸皮薄的人家只能自家人勒紧裤腰带让人蹭饭,多来几次,就习惯了一到饭点就锁门。
村里大多数人家都是如此,余家更是如此。
“不至于吧,陈家又不是吃不上饭,怎么可能这个点来敲门……”
余哲不信,小声地摸去了门口,隔着木门的缝隙望了出去,竟然看到了陈良宵!
陈良宵站在原地跺脚取暖,闻着余家传出来的肉香狠狠地吸了一口气。
余哲:……草,跑他家来蹭肉香,真他娘的不要脸!
余哲一转身,又听到了敲门声:“妙音,是你吗?我是你阿宵哥啊,我特意来接你回家。上次是我语气太冲了……”
余哲头也不回地走了。
脸他娘的真大,早几天咋不接,早一小时咋不接,他们刚开饭就来接人了?难道在陈良宵的眼里,他妹妹还比不上一顿肉?
余哲越想越生气,一生气就吃了一半肉。
而陈良宵在余家门外喝了半小时的西北风,冻得整个人都打摆子才不得不放弃,回到家一看,冷锅冷灶,一口粥都没给他留!
陈良宵深吸一口气,只能去喊陈母给弄点吃的。
陈母:“你是不是蠢啊,去了余家都不知道蹭口饭吃。”
陈良宵憋了好大一口气,上不来下不去。他到底年轻还要脸,怎么愿意说他连余家的门也没进去。
“我又不是入赘余家,非年非节哪好意思上门去白吃东西。”
陈父正围在炭火旁编竹篓,“一个大男人饿一顿又不会死。你又没媳妇在身边,晚上没消遣灌瓢水就睡了。”
陈母最近见陈父有些发怵,她给陈良宵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去找陈曼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