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沈拾琅都婉拒了,安心在家温书。
转眼,便到了会试的时候。
会试的前一天,苏锦时便在商城中买买买,为沈拾琅挑选参加会试时能用得上的东西。
除了羽绒衣,苏锦时还给沈拾琅买了羽绒被,护膝,和只露出指头的皮手套。
露出一些指头方便他握笔,不至于太过于影响写字,但又足够暖和。
“你先戴这副手套写字试试看习不习惯?如果不习惯,我再看看有没有别的办法可以给你的手保暖。”苏锦时说道。
现在沈拾琅对苏锦时送给他的一些大熙没有的新奇玩意已经逐渐习惯。
他戴上苏锦时给他的手套。
皮质又细又软,贴合在手上,中间并未填充棉花之类的材料。
指套的部分,露出了每根手指的前两节,方便手指弯曲。
因为手上大部分都被手套包裹着,因此指尖即使露出来,也并不觉得冷。
沈拾琅执笔在纸上写了几行字试试,对苏锦时说:“与不戴手套比,多少是不太一样的,不过影响不大。”
沈拾琅说着,又继续写,写了满满一页纸。
苏锦时见他越写越顺手,字体与他不戴手套时写的并无二致。
“怎么样?”苏锦时忙问。
沈拾琅微笑,“已经很习惯了。”
“现在帝都的天还冷,考场又都是敞开的隔间。”沈拾琅道,“明日我戴着这副手套写字,手不会冻僵了。”
能帮到沈拾琅,苏锦时很开心。
下午沈拾琅收拾第二日会试要用的东西。
苏锦时也从旁帮忙想着,免得有什么遗漏。
第二日一早,苏锦时特意从商城给沈拾琅买了豆浆油条和两个鸡蛋,还有两碟小菜。
“在我这个世界,小学的时候,考试每科的满分是一百分,所以考试当天的早晨,我家为了给我讨个好彩头,就会让我吃一根油条,两个鸡蛋。这两个拼在一起,就是100。”苏锦时一边说着,一边沾了茶水在桌面上写下100。
“那希望我也能考出好成绩。”沈拾琅高高兴兴的把苏锦时给他的早饭吃完,便背上行囊去贡院。
待沈拾琅到的时候,贡院门口已经排起了长队。
有苏锦时在,沈拾琅便没有带干巴巴的干粮。
像乡试时那样,趁人不注意时,苏锦时便会给他拿出热腾腾的包子馅饼这类不易引人注意,可又热乎好吃的。
早晨还会给他煮鸡蛋和粥。
沈拾琅在排队时,还遇到了之前在客栈中认识的举子。
与众人打过招呼,有人问他,“沈兄,你可见到徐良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