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歌。
秦歌的身材高大,肩膀宽阔,脸容棱角分明,非常英俊。他的右手臂上还系着一根红丝巾。
红丝巾就是他标准的标志。
在江南有许多少年都会模仿他,同样在身上带着红丝巾,这代表着一种勇敢,一种侠义,当然也是一种潮流。
楼下有许多少女追着秦歌而来,在楼下大叫口号。
“秦歌秦歌,为你高歌。”
“勇敢英雄,为你心折!”
王欢在楼上边喝酒边听着,不由失笑。
秦歌听到这口号,却长长地叹了口气。
幸好三雅园门口的大汉们都个个习过武艺,身子强健,将这些“粉丝”都拦在外面,这才帮秦歌解了一大难事。
秦歌点了一壶绍兴酒,一样花开富贵,一样蟹宝豆腐,最后想点一份这里招牌的“宋嫂鱼”时,伙计却告诉他,已经卖光了。
“最后一条鱼已经被方才那位客人点走了。”
伙计指了指王欢。
“您知道的,咱们这儿的鱼都是活鱼现杀,早上从塘栖乡的顾大娘那里运过来,晚上就都是新鲜的。今日的量卖完了,就真是没有了。”
秦歌瞧了一眼王欢,说道:“算了,看来我无缘吃鱼,你把换成。。。。。。”
他的话还未完,王欢先开口道:“秦歌大侠若不嫌弃,请来我这一桌共饮品鱼,想来亦是一件美事。”
此话一出,周围坐着的客人也都看向王欢。
其实这些客人中不乏认识秦歌的,他们中也有好几桌人想和秦歌亲近,但却不好意思开口。
而王欢开口后,秦歌竟欣然答应,走了过来。
“好,兄台,我承你一个人情,吃你这桌,未请教你高姓大名!”
“王欢。”
秦歌眉头一扬,问道:“莫非是斩杀太行山大盗,又连宰数位十二飞鹏的王欢?”
王欢不知道的是,近来他击杀“十二飞鹏”的消息,早就传遍了江南。
只因“十二飞鹏”中每个人都不是什么好角色,在江湖中虽不算那种穷凶极恶的大恶人,名声却也相当不好,他们伏诛,反而人人都在称赞王欢!
王欢道:“原来秦歌大侠也听过我的微名。”
秦歌大笑上前,拍拍王欢的肩膀,说道:“你的名声可绝不比我小。”
王欢也笑道:“但我可没有楼下那么多少女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