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尔敢打赌,那杯名为“鸽子血”的红酒不到一个银钩,结果忒斯特出手就是一枚金轮。
柜台姑娘优雅地收起金币,上下打量了会儿忒斯特,笑得更甜了。
“朝南的话,我想想。阿尔瓦商团的商队在招人,不过他们的要求很高;我个人推荐里齐商队,那儿待遇不错、活计轻松,而且打算在白鸟城待一周左右。”
她绕着栗色卷发的发梢,眼神也浸了笑意。
“其他商队嘛……不好说。”她冲他挤挤眼,话锋一转,“这是您的酒。”
艳红的酒液在杯中摇晃,浓得像血,散发出热烈的果实芬芳。
“多谢。”忒斯特冲姑娘举举杯,离开柜台。
“你喝酒吗?”等那姑娘不再盯着这边看,忒斯特问诺尔。
“不喝。”
“好吧。”忒斯特咕哝,他拐去长廊,将酒送给第一个搬运行李的劳工。劳工五十岁左右,跛了条腿,身上冒着刺鼻的酸腐味。
“敬你一杯,朋友。”忒斯特语调温柔。
知道自己没什么好失去的,劳工犹豫不到一秒,就将酒一饮而尽。“您真是个好人,先生。”他咧开嘴,露出焦黄的牙齿。
“我也不喝酒。”做完这一切,忒斯特如此解释。
……
里齐商队住的旅店并不远。旅店门口花团锦簇,还建了白色石制喷泉,喷泉水掺有气味高雅的香水。客人进入门厅的刹那,侍者会拉响装饰在门厅的银铃,奏起叮叮当当的悦耳旋律。
真不错,也许他们不用费心找其他酒店了,诺尔心想。
只是等他们抵达招聘者的房间,其中已经有了一位应聘者。
那是个不足一米六的矮胖男人,他四十上下、发顶稀疏,留着两撇精致的小胡子。此人脖子堆了一圈肉,腹部的纽扣勒得死紧,随时都会崩开。但他的衣料档次挺高,本人也没什么怪味——事实上,他闻起来像新鲜的奶油和焦糖。
看见忒斯特和诺尔走进来,矮胖男人先是仔细打量了他们一番,紧接着挑起嘴角,露出一点隐藏得很好的不屑。
招聘者则是个瘦高个子中年人,此刻正坐在客厅圆桌边。他礼貌地朝空座比出“请”的手势。
“最近行情不错,因纳托姆的货比预期多。”高个子开门见山,“我们招了足够的临时劳工。现在问题来了,接下来的半个月,他们也得吃饱饭。”
胖子咳嗽两声,率先开口——
“我是鹭鸟餐厅的主厨,科特。”他交叉双手,郑重其事地说,“鹭鸟餐厅的老板——我是说,那个该死的异教徒——前几天刚被神殿处决。餐厅关了,所以我……嗯。”
“哦,我听说了。没办法,谁都可能遇到这种倒霉事儿。”高个子善解人意地接话。
听见这话,胖子来了劲:“先生,我干了快三十年厨师。我能用最普通的材料,做出最可口的甜点。一般饭菜更是不在话下!”
“好的。”高个子点点头,转向忒斯特,“那么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