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了几天,沈书和接受了自己重返十七岁的事实,身体也渐渐好转了。
“书和,你确定今天可以上工吗?”李静兰看着沈书和还略显苍白的脸。
不得不说沈书和是好看的,精致的五官,小巧的瓜子脸,如今更是多了几分病态的美。
“我可以,我已经好了。”沈书和笑了笑,十分感激李静兰。
李静兰比自己大了一岁,也比自己早一年下乡,当初李静兰在知道自己和秦斯在一起之后是反对的,但是当时自己沉浸在秦斯对自己温柔之中,根本不听别人的话。
所以当时就和李静兰慢慢的疏远了,现在才知道,李静兰是真的对自己好。
“那就好。”李静兰也放心了。
知青所里面有八名知青,四名男知青,四名女知青,都是上面分配好的。
因为条件有限,所以她们是两两住在一个屋子,李静兰和沈书和住在一起,屋子里面有两张一米五乘一米八的小床。
李静兰和沈书和收拾好之后,就出门准备用过早饭之后就去上工。
刚出门,就听到另一个女知青怒气冲冲地说道:“我们还怎么吃,你告诉我?”
李静兰和沈书和对视了一眼,“今天早上是洛晓霜做早饭。”
这个年代的早饭其实很简单,就是一锅的玉米糊糊,然后加上一个土豆。
这就是一天的早餐了。
而且她们的粮食是由一定的数量的,大家放在一起,每天规定了只能做那么多,做完之后,平均分配。
这样的话既能保证自己不会乱吃,也能保证粮食够用。
沈书和记得这个叫做洛晓霜的女孩,和自己一起来的,家里是挺有钱的,不知道为什么会下乡来。
事实上她家以前也很有钱的,开公司的,但是因为现在不允许私人开公司了,所以家里就倒闭了。
自己则被分配到了这里当起了下乡知青。
“你凶我干什么,我本来就不会做饭,我在家里都是阿姨给我做饭的。”洛晓霜嘟着嘴,一脸不满地说道。
四个男知青站在那里,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毕竟对方还是个女孩子,但是自己今天的早饭又吃不了了。
“怎么了?”李静兰和沈书和上前,李静兰开口询问。
李静兰算是比较有资历的,所以说话都比较好使。
“李知青,你看,洛晓霜都干的什么啊,这个我们今天还怎么吃啊。”方才大骂洛晓霜的女知青叫做刘红锦,和李静兰是同一年来的。
刘红锦平时就喜欢和洛晓霜对着干,但是洛晓霜人长得小,虽然有点大小姐脾气,但是人家有钱,所以知青所里的人都不会怎么大声跟她说话。
只有刘红锦,第一天还好好的,还特别殷勤,但是后来不知怎么的,突然就对刘红锦大呼小叫起来了。
大家都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但是沈书和知道其中的原因,就是因为刘红锦一开始看中了洛晓霜家里有钱,希望能在她身上得到点什么。
但是洛晓霜虽然是个大小姐,但也不是什么傻白甜,知道了刘红锦的心思之后就非常直白的拒绝了。
然后刘红锦就开始针对洛晓霜了,这个还是自己和洛晓霜交好的时候,洛晓霜跟自己说的。
至于为什么会和洛晓霜交好,其中还少不了秦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