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与书:“……”神经病!
这天的午饭几个人是直接在寺庙里吃的,吃的是庙里著名的素斋。有素面、功德豆腐、竹笙上素卷等。一群人本来爬山就爬得又累又饿,再加上寺庙的斋饭别看都是素的,但食材新鲜,保留了食物的原汁原味,所以吃起来格外的清甜可口,就连普通的青菜,都比山下的青菜要更好吃一点。后来听寺庙饭堂里的师父们介绍,才知道这些食材都是寺庙众人自己种的。
云城咬着青菜,一脸沉思的表情。
陆与书压低声音:“你不会是又想从人家寺庙里挖人吧?”
云城扑哧一声乐了:“我看起来像是那种动不动就挖人墙角的人吗?我只是想着说不定我们明天下山的时候,能向寺庙的师父们买点儿山里种的萝卜青菜带回去。”
陆与书:“这个倒是还行。”
可惜云城的如意算盘最终没有实现,因为寺庙的师父们说寺庙里的蔬菜只供寺庙里使用,恕不外售。
这趟寺庙之旅总体还算圆满,但也把几个孩子累得够呛,尤其是云舟舟,一回酒店洗了个澡,就爬上床睡着了。几个大人倒是没睡,因为各自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
徐凛遥忙着修她上午在寺庙里拍的照片,徐凛遥的老公和陆与书则忙着处理工作上的事情,至于云城……云城在忙着逗鸟。徐凛遥修着修着照片一抬头,就看到云城坐在树荫下,伸手逗两只鹦鹉。那两只鹦鹉一看就被云城照顾得挺好,身上的羽毛洁净光滑,阳光下甚至泛着点光泽。
当然比起那两只鹦鹉,最抓眼的还是云城。
云城今天穿了件白衬衫,山上风大,吹得他敞开的白衬衫簌簌作响。他的脸隐在斑驳的光影中,但他的手因为要伸出去逗弄鹦鹉,所以整个曝光在阳光下,金灿灿的阳光把他的手指照得莹润白皙,有一种近乎不真实的美。
徐凛遥虽然已婚,但也不妨碍她欣赏帅哥。
所以她只看了一眼,就放下手里的笔记本电脑,抓上电脑旁边的手机出了门。
云城听到脚步声,也没回头。毕竟今天是工作日,度假酒店就他们几个客人,所以来的左不过就是他们自己几个人。倒是云城面前的鹦鹉,听到脚步声齐刷刷地回头看了一眼。
徐凛遥没话找话:“你这两只鸟叫什么名字啊?”
“金角大王、银角大王!”
徐凛遥:“……好名字!它们会说话吗?”
云城:“不会,但它俩会翻白眼,你等着啊,我让它们给你表演一个。”
徐凛遥还没来得及拒绝,就看到云城伸出手指冲着天空一挥,两只鹦鹉配合地抬头看天,从徐凛遥这个角度看过去,那两只鹦鹉就跟真的在向她翻白眼似的。
徐凛遥:“……”一个帅哥,养了两只不会说话但会翻白眼的鹦鹉,原来陆总喜欢的是这个调调吗?
徐凛遥缓了缓,才想起自己刚出来的目的:“云少爷,我给你拍张照片吧?就拍你刚刚逗鹦鹉的样子。”
云城:“逗鹦鹉翻白眼的样子吗?我就知道你喜欢看!你跟陆与书既然能做闺蜜,那你俩的喜好必然也是有相同点的。”
徐凛遥都忘了自己根本不喜欢鹦鹉翻白眼,而是大为震惊地反问道:“……陆与书也喜欢看鹦鹉翻白眼吗?”
云城:“不是,你喜欢我的鹦鹉,陆与书她喜欢我!”
正巧过来的陆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