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玥刚满两个月,能吃能睡,每天十二时辰恨不得睡十个时辰。宁锦婳每次去看她,要不在吃奶,要不在睡觉,比她二哥都强健。
没理由推辞,抱琴和抱月进来梳洗,陆寒霄提前为她准备了衣物,一件飒爽的殷红色箭袖骑装,只是这种样式……
宁锦婳错愕道:“怎么是男子的衣裳?”
陆寒霄微微一笑,“方便。”
男人在外比女人方便走动,当年她年纪小爱闹腾,时常穿男装出去玩。十几岁的姑娘雌雄莫辨,装扮起来像个唇红齿白的小公子,旁人看不出来。
今非昔比,如今她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了。白玉冠束起乌黑的长发,宁锦婳对着铜镜左看右瞧,眼角眉梢尽是妩媚风情,一眼看出是个女子。
更别提胸口鼓囊囊的一团,用了束胸都勒不住。
她神色不自在道:“要不,还是换回来吧?”
多年不穿这个,她已经习惯了珠钗华服,年少的顽劣恍然黄粱一梦,跟上辈子的事似的。
陆寒霄定定看着眼前的艳丽的女子,喉头微动,“不用。”
“很美、咳——很英武。”
宁锦婳看看镜子,又看看陆寒霄,觉得他睁眼说瞎话的本事真乃登峰造极,无人可匹敌也。
陆寒霄趁机道:“难道你想戴一头金步摇去?当心累断脖子。”
“……”
的确,那些东西美则美矣,越好看的越重。出门在外十分讲究,她满头乌发盘上去,再簪上漂亮的珠翠,一天下来累得脖子酸痛,这也是她生过陆钰后很少出门的原因之一。为人妇太难,远不如做姑娘时轻松。
思虑再三,宁锦婳还是穿上了轻便的骑装上路。
陆寒霄带她去了城郊的围场,此处环山,原为围猎所用。这时正值初秋,山里生灵凋敝,转悠半天只有几只野兔。
“嗖——”一道凌厉的箭矢飞来,正中灰兔的小腿,宁锦婳收起弓,拉着缰绳慢悠悠晃荡。
身后的陆寒霄适时道:“婳婳真厉害。”
宁锦婳:“……”
她觉得今天的陆寒霄像鬼上身,很不对劲儿。
她七八年没摸过弓箭了,初时准头不好,连着射偏好几次把猎物惊跑,陆寒霄跟在她身后补箭,矢无虚发,后来才慢慢找到准头,渐入佳境。
宁锦婳翻身下马取她今天的第一个猎物,嘴里嘟囔道:“只是一只野兔,有什么厉害的。”
陆寒霄一本正经,“此言差矣。”
“野兔虽小,胜在灵活。在楚中打一只兔子比打熊、鹿之流艰难得多。小小兔子都能射中,等遇上体格大的猎物,岂不是手到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