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早上,又一次从噩梦中醒来,太阳还未升起,打开房间的门,在保镖先生平静的瞳眸中扑进他怀里大哭一场后,她像是快要溺死的人抓住了自己的浮木——
苟安发现自己压根拿陆晚没什么办法。
只能被逼得拿出杀手锏,拎着裙摆告诉贺然,贺津行和陆晚睡过的事,然而贺然只是一开始表达了震惊……
但是这屁用没有。
他还是要跟她解除婚约,然后转头娶那个和自己小叔睡过了的女人。
苟安百思不得其解。
并彻底陷入绝望。
……
在此之前,苟安这辈子,也没认真的喜欢过谁。
千金大小姐的在意显得笨拙又毫无章法——
可能是从家中从此摆满了夜朗喜欢的蝴蝶酥;
也可能是偶尔转过头问他,你冷不冷,你热不热,你要不要喝水;
更可能是独自用餐时,让服务员加一副餐具,面无表情地拍拍身边的椅子说,坐。
当她无数次,不自觉地将目光投向以前根本不在意的保镖,并且开始注意到自己的背影是不是有不优雅或者驼背,让身后跟着的那个人看见不美好的角度,管理颜艺——
她意识到,完了。
从哪个扑进他怀中嚎啕大哭的清晨开始,脑海中全部都是他错愕的神情,好生动。
但她也记得那一个瞬间,他没有推开她,正如之后又有很多个清晨,他将眼泪全部糊到了他的衬衫之上,他都没有拒绝。
她好像开始有点喜欢这个面瘫的漂亮脸蛋,并且注意到,偶尔她回过头看他时,会发现他的目光也正好落在自己的身上。
如果要用“他是保镖当然得看着您啊”来解释,那么目光相碰的瞬间,他会立刻有些仓促地转开脸,就显得非常可疑。
这份神秘的喜欢,保持得礼貌又克制,苟安没有跟任何人分享,只是每天不甚其烦的塞给夜朗那些蝴蝶酥,借此表达。
夜朗表示莫名其妙,他第一次见这个东西,是某天吃早餐的时候,在早餐店遇见陆晚,陆晚在看手机——
手机上提到了这个很有名的蝴蝶酥,陆晚捧着脸叹息,好想尝尝看,将近两百块钱,还不如杀掉我算啦!
结果过了两天的某个宴会散场时,夜朗看到甜品台上还有剩余的甜品,准备要被处理……
正好就是这个大名鼎鼎的蝴蝶酥。
于是找了服务生要了个袋子把它们装起来,带给陆晚。
不知道怎么的又被苟安看见,以为他喜欢这个东西,每天都要给他塞几个,哪怕夜朗说过“不喜欢”,她也是捧着脸,一脸“我懂”地拍拍他的肩膀:「好啦,男生喜欢甜食又不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