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这张照片里其实有两个人。
第章「番外四:雾城回信」
来到重庆的第三天,我睁开眼感觉到夏天又闷声不响地跑回到了我的背上。
旧金山的夏天在我回国之前就被太平洋吃掉了。但重庆离太平洋很远,想必是太平洋够不到,毕竟它没有大象的长鼻子。
起床后我看了一眼天气预报,温度显示三十四度,没有超过三十七,我稍稍放下了心。
但又不知道到底放什么心。因为拉开窗帘后,我看到缓慢往上爬的太阳,有些惆怅,它没有和我发誓今天不上升到三十七度,可能气温这种事也不是它可以一家独大。
于是我看着它,一边和它商量,一边在想k小姐的生日礼物。就好像我相信只要再次去到查令十字桥,就可以百分百再遇到k小姐。
其实我有一个东西想要送给k小姐。
但人类一直是一种及其擅长出尔反尔的生物。生起这个想法是从洛杉矶回旧金山的返程路,那个时候我突然很想抽烟,走进便利店,被“expir弋椛e”店员忽悠着买了十盒“七十二小时”的烟,大概是那个时候伤还没好全别人说什么都听,于是我得到了一对听起来很有意义的戒指。后来烟被妈妈抽掉了,虽然她很嫌弃。
戒指被我留了下来,到达金门大桥的时候,我本来想丢到海里当作这段旅途终点的纪念。但往海里抛的时候我做了个好假的假动作,旁边有个游客因此笑到摔了一跤脸朝地。
这个假动作欺骗了大海,也暂时欺骗了我自己。离开金门大桥时,我心安理得地把戒指揣在兜里,摸了摸贴在我锁骨的那条项链。
——zoe。
那个时候我想,两个戒指里,至少有一个是属于zoe的。我不能全扔掉。
如果再遇到zoe,我得把戒指送给她。
可如今,我真的遇到了zoe,得知她是重庆的k小姐。再翻出这一对戒指,忽然觉得它看起来实在拿不出手。
踌躇之间我想起中国的一句古话——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无限好文,尽在海棠书屋
从金门大桥到查令十字桥,我想这应该达到了“千里送鹅毛”的标准。紧接着我想到《奇洛李维斯回信》里唱“天天写封封写满六百句的我爱你”,于是顶着越爬越高的烈日噔噔噔跑下楼,穿着酒店的拖鞋跑了两条街,精心挑选了我最满意的信封和信纸——
信封是深蓝色基底,打开之后里面折到的信纸背面是厚厚的蓝调雪层。
夏天送雪。万一我真的送出去,k小姐打开的时候会不会觉得凉快一点?
回来的时候我满头大汗,t恤背后已经湿出了印子。汗的味道很难闻,为此我洗了个澡,用了酒店里的桂花味沐浴露,带着一身淡淡的桂花味道去写这封戒指随赠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