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爽吗?”
“爽!”
他道。
“你这么喜欢我老同?”
“废话,那是我媳妇!”
呵呵。
我直言不讳道,“他可嫌弃你了。”
“我知道。”
冷小台猛点头,丝毫没有受伤。
好吧,我也就是说说。
我同桌那个人,不会在他不感兴趣的人或事上浪费时间的。我在图书馆撞见过他帮冷小台补英语,嫌弃也是表面嫌弃。
因为冷小台总是骚他。
我坐在教室发呆,他在一旁抠手机。感觉是在和别人聊扣扣。
我说过,我这个人在一些细微的地方特别敏感。比如现在,我觉得和他聊天的人可能是我同桌。
要问我为什么?因为打字的频率。
我同桌那个老鳖宅了,打字很快的。通常iphone手机扣扣一行十二个字,他打三行字需要九秒左右。
当然,他兴致高昂的时候才会大段大段的和你狂侃。
不知道他是体力不支还是间歇性高a潮,狂侃过后就会又变得兴致缺缺,然后将一些较短的句式,变成单词蹦。
比如他把“国情论”和“民主有害论”这些学术偏见巴拉巴拉批判上三四大段,然后问一句,“今天物理作业你写完了吗?”
他会打成,
今
物理
作业
写了
吗
我用余光扫着冷小台的手机屏幕。当然,我看不清文字,我主要是想看清文字格局。
我数着这个打字节奏……是我同桌。
“你昨天怎么也来学校了?”
我突然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