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宇提出要求,让主力多打一段时间,尽可能的在不重要的季前赛把默契磨练好。
尤其是兰多夫的问题还没有解决。
既然开拓者管理层还没有决定是否交易他,陈宇这边就提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
首先,兰多夫还是顶到五号位。
德安东尼的跑轰战术要把速度提起来,兰多夫跑不快,索性就让他延误在后。
就由剩下四人发起第一波进攻。
快速推进,快速落位,快速出手。
德安东尼不是提出10秒完成进攻嘛,那陈宇觉得索性更快一些,干脆六秒七秒,争取以最快的速度,打出第一波进攻。
一旦没有出手机会,立刻转入阵地。
这个时候,落在后面的兰多夫应该已经跟上落好位。
而到了这个阶段,就以阵地战常规的战术为主,掩护切入分球,拉开单打,把兰多夫低位单打的实力发挥出来。
也就是说,陈宇最终的设想是让开拓者可以快起来,也可以慢下来。
具体是快还是慢,则全部由纳什来掌控。
事实证明,效果还行。
一支球队,在战术打法上忽快忽慢,其实是非常难受的。
毕竟是五个脑子在场上打球,但凡脑子稍微宕机一下,就可能出现我在哪儿,我现在该干嘛的尴尬情况。
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个大局观出色,能够统揽全局的优秀大脑。
纳什就是这样的球员。
不管快还是慢,他优秀的大局观,总能把球送到该去的地方。
陈宇来到尼尔森身边,低声道:“要给达科安排一些组织分球的训练科目。”
打快的时候,毫无疑问,纳什来控场。
但是慢下来之后,陈宇觉得球队还需要一个能传球的角色,起到串联的作用。
因为无论是兰多夫,还是迈尔斯,亦或者乔·约翰逊,几乎都是终结点,球权黑洞,球送到他们手里,几乎就很难再出来。
唯一的选择,只有米利西奇。
他控球出色,当年的选秀报告里明确都说了,他甚至于可以去打组织后卫。
“我需要达科在高位承担掩护,分球的任务。”
他要努力把自己变得全能。
因为在防守的时候,他还需要和兰多夫换回来,坐镇篮下防守。
他有身高臂展,骨子里也愿意对抗,防守很凶悍,顶奥尼尔那样的怪兽级中锋没戏,但普通的中锋还是够用的。
他还要护框盖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