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情,是在大臣需要服丧,但皇帝特别需要对方留下时,而出现的特殊手段。
用一句“夺情”可以免去丁忧。
但问题坏就坏在了先帝身上,他当年是那么迫切的希望能少发俸禄,又怎么可能允许夺情出现来乱了规矩呢?事实上,历朝历代的夺情本就不多,大多也只会用在武官身上,先帝朝更是只会用在前线的将领身上。
说真的,不苦这个文化洼地能知道夺情这件事本身,就已经让连亭挺意外的了:“你从哪儿知道的夺情?”
“杨尽忠那老登就夺过情啊。”事实上,这也是杨首辅名声不好的罪状之一,清流一派非常不耻他这个行为,觉得他不忠不孝、无父无母。
连亭耸肩:“所以啊,根本就不用担心嘛。还不快来和我一起说谢谢先帝。”
“啊?”不苦大师一脸懵逼,还是没能理解,甚至想问问连亭,你没事吧?
作者有话说:
关于宦官和女官服丧的规定:我国唐朝以前,官宦和女官不需要服丧,从唐朝开始就有丁忧了,有些皇帝规定需要服丧百日,有些则跟着大臣的顶格走,丁忧结束后会不会重新回宫恢复原职,也要看情况。不同朝代不同皇帝不同规定。历史是不断变化的,不是一沉不变。ps:不确定清朝的宦官是否需要,毕竟在清代看来连大臣都是奴才。
给兄弟姐妹奔丧:这个也是真实存在过的,不过也都是前面的朝代才会有,好比陶渊明大大就有过奔妹丧、自免去职的记录。直至到了明朝,才规定了除了父母丧事外,不会去官。
大雪三日,湖中人鸟声俱绝:出自张岱的《湖心亭看雪》。
第章认错爹的第九十二天:
话题说到这里,絮果正吃完一大颗硕大的黄桃,肉质甘甜,满嘴桃香,他生病的时候会觉得黄桃特别好吃,当然,不生病的时候也会觉得好吃。总之,在自我满意的品鉴一番后,絮果对不苦叔叔解释道:“阿爹的意思是,杨首辅当年是怎么夺情成功的,如今阿爹就可以怎么复刻他的。”
以彼之矛,攻彼之盾。
如果杨党觉得这样不能夺情,那不管他们找出什么样的理由来反驳,连亭都可以把这些理由用在杨尽忠身上,申请对杨首辅当年的夺情进行复审。
最好的结果自然是两人都不需要丁忧,事情就这样你好我也好的过去。最坏的结果则是极限一换一,大家一起回老家种地。
谁怕谁啊。
连亭如今才二十有几,六年后再回京,也不过是正值而立的壮年,有大把的年华去实现人生的政治理想,成为朝堂的中流砥柱。
杨尽忠却已经是一把老骨头了,还有没有六年好活都犹未可知。
最重要的是,杨尽忠离开朝野六年的损失绝对比连亭的大。因为六年后连亭还可以用当年他是为了帮陛下亲政而与杨尽忠“同归于尽”来博得小皇帝的好感,杨尽忠呢?大概就只能得到一道“杨卿不如一直在家乡享福”的圣旨,在享受到了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权利巅峰后,谁会愿意再与旁人分享呢?
“最理想的状态,其实是杨尽忠因为守制不严而获罪。”连亭也知道他这个想法不现实,并没有打算真的去做,只是说出来让大家开心一下。
在先帝朝,隐匿丧事或者在丁忧时有违规的守制操作,是有可能要面临直接贬为庶民的惩罚的。
不苦大师直呼好家伙。
当然,这种一换一的无赖式做法,只有连亭能做,也只有他做才能成功。换如今朝堂上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实现,也无法实现。
因为杨尽忠的夺情确实有些与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