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醇是个直男,铅笔都没他直的那种。
高中的时候他妈还健康的时候,他过得无忧无虑,成绩很好,打篮球不错,也算学校的校草一枚。
许多女生喜欢他,他还短暂地交过一个女朋友。
当然,那时候很青涩,还太小,像过家家,手都没牵就分手了。
女生说他太像小狗,每天风风火火的满脑子不是打篮球就是打游戏,不够清冷冰山,做不了代餐。
代餐是什么,季醇也不知道,毕竟不久之后,他妈就生病了,他的生活开始变得一团糟。
有钱人很多是gay,季醇是知道的,现在同性婚姻也已经合法了。
或许眼前这位大少爷是想找一个干净的男大学生当长期性伴侣。男大学生体力好,年轻。
而他比起一般男大可能还要帅点,因为一直打工,锻炼很多,还有点腹肌。
就是……怎么不找一个比他高点儿的?
季醇记得这少爷倒下来时,似乎比自己还高半个头。
难道是就喜欢矮子攻?
算了,有钱人的喜好别去猜。
做1就做1吧。
季醇把心一横,毕竟他现在也走投无路了。
总比卖肾好。季醇倔强地想。
“怎么,不愿意?”顾流初晲他一眼。
“当然愿意!”
季醇劈手夺过文件,刷刷刷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生怕到手的当鸭机会飞了,还在脸上堆上笑容,做出眉飞色舞、受宠若惊的样子。
顾流初:“……”
季醇抬起头。
?
他答应得这样爽快,怎么金主爸爸脸色反而变得愈发的难看了。
“地址周凌会发到你手机上,收拾好了自己打车过来,晚上十点是我的入睡时间,我需要在家里看到你的人,已经给你卡上转了五十万,每个月都有,是你的零花钱。”
五十万?!
当鸭价格这么高吗?
今后金主爸爸让他向东,他绝不向西。绝对让金主爸爸满意。
季醇忙不迭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