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皮尔伯格本就对任天堂霸占了北美游戏市场的行为耿耿于怀,在这种情况下,当罗兰加重语调,说出任天堂时,这个家伙哪里会不明白,罗兰的出发点是记仇?
可他更明白,所有商业行为,都不能带着自身情感。
如果带着情绪做生意,那只会越做越砸,“但这不是根本理由。”
“任天堂的全球出货量,能让我在这笔交易中赚到五千万。”
“所以……”
“我现在需要你说服我,不去和任天堂合作。”
当罗兰听到那沉闷的话语后,本还一头雾水的他,顿时就明白了,斯皮尔伯格这家伙也不想和任天堂合作,但他,更不相信索尼的家用主机,能够做得出来。
这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现在的游戏和以后的电脑游戏不同,其实并不算是最廉价的休闲方式,因为想要玩的话,就必须买主机,而一旦要买主机,就会让大人们冒出玩物丧志的念头,不要以为这个念头只会出现于华夏,实际上早在漫威和dc打擂时,当时的阿美利加上下,就有‘漫画误国’这么一说了。
电影这种娱乐方式,毕竟是接受过时间考验的,而且它存在的时间很短,不会长期霸占孩子们的生活时间,而最为重要的是,现在的家长、大人,就是从看电影那个年代过来的,可电子游戏不一样,它不仅不被家长接受,还会长时间的占用孩子们的生活,如此一来,想要用一台籍籍无名的机器和已经有广阔市场的任天堂竞争,前期铺设,就非常的困难。
如此一来,它自然就不被业内人士看好。
但这些,对于罗兰来说都不是问题。
既然明白斯皮尔伯格已经陷入纠结,并且知道对方真的不想和任天堂合作,那
他只要讲述索尼的好,就行了啊!
而索尼的好,就只有游戏吗?
当然不!
“史蒂文。”
“嗯?”
“实际上和索尼合作,对我们来说,才是最有利的。”
“为什么?如果他们失败了,那这个版权就相当于是净亏了。”
“但我们现在做游戏吗?”
“不做。”
“没错啊!我们现在不做游戏!我们的根本还是电影!但他们索尼,想要把游戏发展成自己的第五大支柱产业!如果我们现在和他们合作,那我们其实可以谋划他们的第四大支柱产业,也就是他们才找你做的”
“电影……”
当斯皮尔伯格自己说出电影这个单词时,与罗兰对视的他,已经t到了罗兰的想法。
电影才是他们的根!而这,也是索尼想要的根!
和日后的索尼八大产业不同,现在的索尼只有金融、半导体、图像产品和影业,他们即将发展的游戏,只能排到第五,日后三大产业之一的音乐,得在千禧年后才有谋划,而在影业半死不活,游戏举步维艰的情况下,真正挣钱的,只有前面三个!
在此情况之下,事情就变得非常简单了。
索尼砸了十几个亿想要发展游戏?
没问题,斯皮尔伯格可以把《侏罗纪公园》的游戏版权授权给他们,并且一分钱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