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到惠家,距离上一次竟有五周之久。明明傍晚已过,屋里却没有灯光。利根敲了门,屋里也有人应。
“哦,好久不见啊。”
一见到出现在门口的惠,利根心都碎了。
蓬乱的头发,更加深陷的眼窝,干燥得随时会起屑的皮肤。而且正如官官所说的,她的脸色暗沉带紫。
利根再也无法忍耐了。惠会怎么想,他也顾不了了。这时候该说的不说、该做的不做,自己会后悔一辈子。
“去申请生活保护吧。”
奇怪的是惠竟然没有反唇相讥。
“就算你生气骂人我也要说。没工作、没存款、没有可以投靠的亲戚、没有年金,只能等着饿死。你现在马上到福利保健事务所去申请生活保护。”
“生活保护啊……我很不喜欢福利保健事务所和市政府区公所那种地方。”
“这时候还讲什么喜不喜欢的!这可是事关自己的死活!再说,接受生活保护是国民的权利。”
“那像我这种的大概不算国民吧。”
惠自嘲地说。
“去年吧,我迟缴了医疗保险费,被公所叫去,他们讲话很难听。说什么收入才十万的人一样在缴医疗保险费,叫我不要因为年纪大又没有亲人就耍赖。从那以后,我就觉得他们那里是高门槛,我踏不进去……”
“付不起医疗保险费跟接受生活保护是两回事吧。”
“可是,生活保护是
从别人缴的税来的啊。之前我都没缴什么保险费,现在因为自己日子过不下去就要国家照顾,实在太自私了。”
“别跟储蓄存款搞错!”
利根不知不觉提高了嗓门。
“国家是你不跟它要,它一块钱都不会给你的。不申请会死的!”
就算利根力劝,惠的话却感觉不到一丝热度。
“可是啊,义务我都没尽到却只要享权利,总觉得不太对啊。”
那个豪迈爽朗的惠,遇到国家的补助却消极得像是换了一个人。如果这就是所谓大正出生的典雅和矜持,拜托赶快丢掉。为了这种无谓的尊严而没了命,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