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向往的,是那个充满了灿烂阳光的外面世界。
听说人类的小孩子不怕阳光,他们可以披着阳光一连几个小时坐在空地上玩游戏,还不用担心阳光在他们身上打洞,阳光只会使他们的肌肤更温暖更红润……
一想到这点,靡非斯特简直要羡慕的发疯。
他发誓,只要有谁能让他象人类的小孩子一样披着阳光在外面的世界玩一次,他就给他自己的所有——哪怕是整个暗夜森林。
但是显而易见,没有谁能满足他的要求。
看到小魔鬼闷闷不乐,朋友们纷纷前来解劝。
“呱呱,黑暗有多好,黑暗又潮湿,蚊子又多,时时可饱餐……”没说完,青蛙舌头已经给使劲打了蝴蝶结。
“咝咝,黑暗有多好,可以到处蜿蜒游走,还能随便捕捉肥壮的青蛙……”没说完,蛇新镶的毒牙又已经给统统拔掉。
……
此外,蜥蜴也来劝说,被狠狠扔进了蝙蝠窝;蝙蝠也来劝说,耳朵给塞进了黑莓果。蚯蚓被挂在最高的树枝上打秋千,甲虫连续一百多次被掀翻……没办法,朋友们为了自身的安全,一个个都悄没声息的躲开了,只剩下靡非斯特独自一个人发闷。
小魔鬼的心情是别人无法了解的——
他迷上了外面的光明世界。
四
几年过去了,靡非斯特已经成长为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年。
和童年时相比,他变的寡言少语了。
他没有再走出过暗夜森林,也不再提走出暗夜森林的事。可实际情况是——在他的内心深处,对光明世界的炽热向往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最显着的表现便是他对某种发光石头的狂热采集跟收藏。
这是一种黄澄澄的石头,靡非斯特对它偏好,是因为它能在暗夜中闪光。
暗夜森林深处有的是这种黄澄澄的闪光石,毫不稀罕。只是它们埋在地下不易发觉,只有靡非斯特才能找到。
靡非斯特每天都花大量的时间搜集闪光石。
他把闪光石堆成一堆,闲着的时候就坐下来对着它们发愣——和外面那个绚烂的世界相比,这光明是微弱不足道,但总能让人联想起一些什麽……
靡非斯特垒起的黄色光石山越来越高,发出的光线也越来越强。
五
如果事情象这样发展下去,少年靡非斯特将永远走不出暗夜森林。可是在太阳国的历史书上,却明白的出现了一个在暗夜森林长大的叫靡非斯特的少年。
但是书上并不称他为“魔鬼”,而是用了别的讨人喜欢的名称——“森林之子”。
“森林之子”用他在暗夜森林中发现的黄金赈济了受灾的太阳国国民,后来成为了太阳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国王。
一个叫金的旅人因为骑的马受惊,误闯进了暗夜森林。
在暗夜森林中迷路的他看到远处有数点光芒,还以为是农家的灯火,就匆匆忙忙的赶去——
其实光是石头堆发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