眨掉生理性的眼泪,借着稀薄的月光,他大致可以看到那个人高挺的鼻梁和下颌冷硬的线条。
很好,确定了,是完全不认识的人。
见都没见过。
所以发生了什么?
这么大的动静,这么个非法持枪的危险份子,没有谁帮忙报警吗?
宋知白颤抖着摸索手机,窗外刺眼的尾灯一扫而过,他看清楚了那个人的模样。
——是一副绝对堪称惊艳的皮相,但乖戾凶残的气质完全压过五官,让人不敢直视。
尤其是那双眼睛,类似某种食肉的野兽,瞳孔里沾染了戾气腾腾的凶性,甚至那粒从来代表柔软多情的泪痣,在他脸上都更像一滴溅落在眼角的血…
等等,泪痣!
宋知白脑子嗡地一声,先前梦里发生的一切夹杂着不属于他的记忆顿时席卷而来。
他穿书了。
哦不,应该说,他所处的世界就是一本书。
一本汇集了攻受你追我逃你移植眼角膜我挖肾你找白月光我带球跑…的狗血读物。
当然,那些归属主角,里面关于宋知白的内容只有两页,这是第二页——按照剧情,他今天会死。
因为他意图给书里的反派大佬下药,然后被杀人不眨眼的大佬派人用麻袋卷吧卷吧丢到海里了。
还很凄惨地飘了三天,从上流飘到下流,总而言之,但凡可以不那么惨,都不至于那么惨。
更惨的是,咫尺间,滚烫的枪口已经指向他的额头,居高临下的,蓄势待发的。
宋知白微怔过后,几乎是爬着扑上去。
下一秒,一道激光从头顶经过,被打破的玻璃碎片落了满身。
或者男人也没想到自己会这么轻易地被压倒,宋知白很顺利地夺下那把枪,用尽力气远远地丢出去。
他差点就死了,但凡再慢一秒…死亡的凉意从后颈一路爬到脊椎,宋知白后怕地喘着粗气,手抖得很厉害,然后才意识到,被他扑倒的人手抖得更厉害。
是药效起来了。
怪不得先前几枪都没打中。
思绪一闪而过,几乎是瞬间,令人胆寒的骨头折断声响起,宋知白的肩膀爆发出剧烈的疼痛。
应激性地,宋知白一拳砸下去,男人侧脸躲过,很快就进行反击。
这是一场堪称激烈的肉搏战。
一时间,房间里满是拳脚的碰撞声,以及淡淡的弥漫开的血腥味。
这种攻击方式太原始,宋知白大学时读的不是军校,没有经过相关训练,根本招架不住,但他很清楚,输了只有一个结果。
他不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