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真是冤枉。
我十三岁成为她的女伴读,那时她也不过十三岁,正是大好年华,贪图玩乐的年纪。
朱氏对她可谓是费尽心思地栽培,府内请了最好的先生,沾了她的光,各房的其他小姐们也都被教养得很好。
张宓有段时间极其叛逆,挖空心思地想往府外跑,后院看门的拦住了她,她便拽着我去西后巷的跨院。
我曾告诉过她,西跨院我们住的地方,有棵长势甚好的大树,枝干都伸出了院外。
她拉着我爬树出府,在街上溜达了半天,看到什么都感兴趣,买了一堆东西。
我劝她快些回去,她听也不听,最后还是无意被她二兄撞见,带回了家中。
然后朱氏便一巴掌打在了我脸上。
力道之大,我的脸颊立刻肿了起来,舌头尝到了血腥味。
张宓站在一旁,面对盛怒的母亲,未曾言语,反倒是她二兄张云淮,对其母提醒道:「小春非府内下人,母亲不该打她。」
朱氏闻言一愣,脸色变化之快,竟内疚地拉住了我的手:「是我糊涂了,竟忘了小春是郑姨娘的甥女,她自不是咱们府内下人,我一时气急罢了,你不会怪我吧?」
她说罢,顺便从桌上餐盒捻了块糕点,递到我手中,只道是万福楼刚做出来的杏仁酥,给我尝一尝。
哄小孩似的。
那年我十四岁,低眉顺眼,十分感激地对朱氏道:「夫人对小春有恩,幸得夫人收留,小春才不用,感念尚来不及,万不敢怪了夫人。」
朱氏点了点头,很满意。
我也很满意,因我爹曾经说的「以时屈伸」,我做到了。
只我姨母郑氏不满意,私底下抹泪,背后诅咒朱氏是个生儿子没屁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