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十二点,血骨帮据点。
七八辆汽车进进出出,十几名工人忙里忙外,热火朝天。
据点小楼门前,莫凡坐在一辆改装车车顶抽着烟,望着地面堆成山的战利品,皱着眉问:
“这么多东西,一共才四万五?”
名叫王杰克的血骨帮小弟赔笑着说:
“大佬,血骨帮只是小帮派,没什么油水,一次只能囤半个月的货,盈利的大头还都要交给市里的大帮派。”
莫凡脸色稍微好些,“那这些枪呢?”
“这些枪不是往荒原走私的东西,都是穷鬼用的廉价货。进帮要求自带家伙,帮里兄弟们的枪,基本都是从旧货市场淘的,里面有不少还是我家店卖的。”
莫凡不敢置信地问:
“混帮派连枪都不发?也太不专业了吧。”
“帮派份子的武器,相当于公司职员的文凭,都是墙门砖。我初中辍学,第一件事就是去叔叔店里打了三个月工,攒钱买了把手枪,由于成色好,当初面试血骨帮的十二个人里,光头老大一眼就看中了我。”
“哇哦。”
看着得意的王杰克,莫凡不知道该怎么评价,只能敷衍地鼓了鼓掌。
王杰克害羞地笑了笑,将话题拐了回来,
“大佬,武器的油水少,不过您要是能把几位老大的二手义体卖给我们,那价格……”
“义体你别想了,四万五就四万五吧。”
莫凡打断了王杰克的话,他现在缺的是义体,并不缺钱。
说话间,一名身材发福,但一眼就能看出和王杰克是一家人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
他是王杰克开回收店的叔叔,王比尔。
“您好,价格计算完了,一共45672。38联邦币,我能给您凑个整,五万,您看怎么样?”
“没问题。”莫凡头一次见人凑整这么大方的。
王比尔拿出一枚无记名储蓄芯片。
“密码是六个零,可以在任何联邦银行取款,也可以直接用来付款。”
说完,又递来了一张电子名片。
“您下回如果还有货想要出手,只要在维斯特市范围内,可以随时给我打电话。如果有什么需要买的,也可以找我。”
莫凡收起名片,从血骨帮车库里挑了辆蓝色肌肉跑车。
涂掉上面血骨帮的涂鸦,将战利品扔进副驾驶,开车返回拖车营地。
这次出手,不算到手义体,一共收获了十万联邦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