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出手,不算到手义体,一共收获了十万联邦币。
数字看起来多,按野风镇平均收入要工作十六年,结合当地的人均寿命,很多人一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钱。
可用来购买义体,十万联邦币并不算多。
只能买一件全新出厂的新款商业义体,还是普通部位,眼睛、内脏等重要部位都未必够。
如果是战斗型商业义体,那更是天价,就算二手货也要二十万联邦币起步。
在野风镇地界,靠着当脱衣牛郎挣钱买义体修行,腰扭出火星子都到不了炼体境。
莫凡拍了拍副驾驶的运动包,感受着里面三件义体传来的灵气,感叹果然人无横财不富。
想要继续修行,必须得找点挣大钱的营生。
回头买本联邦法典,看看官方就业指南都给出了什么建议。
袭击血骨帮,他并没有隐藏身份,甚至还准备趁这一票积累点名声。
不管是杀手,还是替大公司打黑拳,自身的实力很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包装。
没有几個“杀手之王”“冷血死神”的噱头,谁放心花大价钱雇你?
只有名声打出去,才能接到高价订单。
订单完不成不要紧,可以转包给有能力但没名声的新人,赚一手中间费。
单枪匹马解决掉血骨帮,在野风镇起码也能算上号人物,要不了多久,就会有各种势力来接触自己。
再不济回去当牛郎,坐台费也能翻个几倍
作为“准名人”,他已经不适合继续住在拖车营地。
大家活着都挺不容易,他不想给邻居们惹来麻烦,也怕邻居们为了钱给他惹来麻烦。
回到家,他简单收拾了些东西,带上帐篷,便准备离开。
收拾东西的动静引来了周围邻居观望。
得知他要搬家后,几个邻居表现出了不舍,几乎整个拖车营地的少女都对他做出了挽留。
不过得知他不准备带走房车,屋子和里面的东西随便他们处置时,邻居们便顾不得理会他,争抢起屋子里有价值的东西。
莫凡离开拖车营地,顺着公路开了一阵,停在一座靠近镇子的汽车旅馆前。
汽车旅馆有些年头,破败的墙壁掉色严重,霓虹招牌暗了半边也没有维修。
门口挂着“营业中”的招牌,证明这里还没有被废弃。
只是看一眼门脸,莫凡就知道等待他的不会是一间干净舒适的房间。
旅馆前空着大半的停车场,也在佐证这里的受欢迎程度。
如果他是名游客,一定会换一家,但他现在需要的不是舒适,而是安静。